[实用新型]一种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1748473.4 | 申请日: | 2019-10-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2788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7 |
发明(设计)人: | 李新民;郑晓林;黄玉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禹机械(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F11/00 | 分类号: | B21F11/00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王雅茹 |
地址: | 272100 山东省济***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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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三角 钢筋 桁架 生产 剪切 机构 | ||
1.一种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架体(1),所述架体(1)上侧固定安装有剪切三角桁架的上杆件的上剪切机构(3)和水平纵向的上轴(5),所述架体(1)下侧固定安装有剪切三角桁架的下杆件的下剪切机构(4),所述上剪切机构(3)包括通过上轴(5)交叉转动连接的剪切杆Ⅰ(31)和剪切杆Ⅱ(32),所述剪切杆Ⅰ(31)和剪切杆Ⅱ(32)上端分别通过上伸缩缸(33)与架体(1)安装连接,所述剪切杆Ⅰ(31)和剪切杆Ⅱ(32)下端内侧均安装有上切刀(3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1)上固定安装有水平纵向的下轴(6),所述下剪切机构(4)包括前后两个分别与下轴(6)转动安装的同步转动机构(41),所述同步转动机构(41)下侧通过下伸缩缸(49)与架体(1)安装连接,前侧的同步转动机构(41)上固定安装有下切杆Ⅰ(42)和下挡杆Ⅰ(43),后侧的同步转动机构(41)上固定安装有下切杆Ⅱ(45)和下挡杆Ⅱ(46),所述下切杆Ⅰ(42)和下切杆Ⅱ(45)上端内侧均安装有外切刀(48),所述下挡杆Ⅰ(43)和下挡杆Ⅱ(46)上端外侧均安装有内切刀(47),所述外切刀(48)和内切刀(47)在同一垂直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同步转动机构(41)包括可调节转动角度的转轮Ⅰ(411)和转轮Ⅱ(412),所述下切杆Ⅰ(42)固定在前侧的转轮Ⅰ(411)上,下挡杆Ⅰ(43)固定在前侧的转轮Ⅱ(412)上,下切杆Ⅱ(45)固定在后侧的转轮Ⅰ(411)上,下挡杆Ⅱ(46)固定在后侧的转轮Ⅱ(412)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轮Ⅱ(412)转动套接在下轴(6)上,所述转轮Ⅰ(411)转动套接在转轮Ⅱ(412)外侧,所述转轮Ⅱ(412)外圈开有若干销孔,所述转轮Ⅰ(411)上开有通孔,所述通孔和销孔通过销轴(44)限位安装。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转轮Ⅰ(411)后侧面环形间隔阵列有相匹配的卡槽(413)和卡块(414),所述转轮Ⅱ(412)前侧面环形间隔阵列有相匹配的卡槽(413)和卡块(414),所述转轮Ⅰ(411)和转轮Ⅱ(412)通过定位螺栓(7)固定安装。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三角钢筋桁架生产剪切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上伸缩缸(33)和下伸缩缸(49)为液压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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