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示灯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04018.1 | 申请日: | 2019-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83639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0 |
发明(设计)人: | 邵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迈吉柯文化信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5/36 | 分类号: | G08B5/36;F21V23/00;F21V23/06 |
代理公司: | 苏州简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371 | 代理人: | 杨瑞玲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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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警示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警示灯,包括底盖、灯体和灯罩,所述底盖和灯罩分别安装在所述灯体的两端,所述底盖包括壳体、透明板、卡座、第一照明单元和电路板,所述壳体内部形成有容纳腔,所述第一照明单元容纳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卡座安装在所述灯体内,所述电路板安装在所述卡座上;所述壳体的底端开设有通孔,所述透明板固定在所述壳体的底端并覆盖所述通孔,所述照明模块的发光面与所述透明板相对。本实用新型的警示灯,其底盖内设置有照明单元,当警示灯不进行工作时,也可以通过底盖内的照明单元单独进行照明,且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示灯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警示灯。
背景技术
无论是在日常生活还是工业生产中,警示灯都是不可或缺的,可以用作警示或区分标记等,不过现有的警示灯大多功能比较单一,更多的仅是用来起到警示或区分标记的作用,虽然有一定的照明能力,不过也是依靠警示灯亮起时才会有微弱的照明光线,而当警示灯没有启动时,则便会失去照明的作用。因此,结合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为了进一步丰富警示灯的功能,增强警示灯的使用范围,有必要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警示灯,具体技术方案如下所述: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警示灯,包括底盖、灯体和灯罩,所述底盖和灯罩分别安装在所述灯体的两端,
所述底盖包括壳体、透明板、卡座、第一照明单元和电路板,所述壳体内部形成有容纳腔,所述第一照明单元容纳于所述容纳腔内,所述卡座安装在所述灯体内,所述电路板安装在所述卡座上;
所述壳体的底端开设有通孔,所述透明板固定在所述壳体的底端并覆盖所述通孔,所述第一照明单元的发光面与所述透明板相对。
进一步地,所述灯体内设置有储电单元、控制单元和第二照明单元,所述储电单元和第二照明单元分别与所述控制单元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电路板分别与所述储电单元和控制单元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照明单元与所述电路板电性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壳体的内侧面设置有螺纹结构,所述壳体与所述灯体通过所述螺纹结构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警示灯,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其底盖内设置有照明单元,当警示灯不进行工作时,也可以通过底盖内的照明单元单独进行照明,且结构简单,生产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实用新型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它附图。
图1为本实施例警示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底盖位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其中,1-灯罩,2-灯体,3-底盖,31-壳体,32-透明板,33-卡座,34-第一照明单元,35-电路板,4-螺纹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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