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AGV小车的单节电池提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16261.5 | 申请日: | 2019-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0371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28 |
发明(设计)人: | 姚文琛;张中文;陈双龙;姜凌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B27/00 | 分类号: | B25B27/00;H01M2/10 |
代理公司: | 厦门龙格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07 | 代理人: | 钟毅虹 |
地址: | 361000 福建***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agv 小车 节电 提取 装置 | ||
1.一种AGV小车的单节电池提取装置,AGV小车的每个单节电池(500)上均设有左、右安装螺栓(510、520);其特征在于,包括电池拉环(100)和把柄,所述把柄包括钢轴(200)、尼龙轴套(300)和尼龙块(400);其中,电池拉环(100),包括左拉环(100A)和右拉环(100B),左、右拉环(100A、100B)均由一环状头部(110)和螺杆(120)组成,通过螺杆(120)对应螺接在所述左、右安装螺栓(510、520)上的左、右拉环(100A、100B)的环状头部(110)平行设置;所述环状头部(110)为长方形环状,该环状头部(110)的垂直边(111)尺寸大于水平边(112)尺寸;
钢轴(200),由一轴端(210)和一轴杆(220)一体形成;该轴端(210)为长方体状,该轴端(210)的长边(211)尺寸大于电池拉环(100)的环状头部(110)的水平边(112),且小于该环状头部(110)的垂直边(111)尺寸;该轴端(210)的宽边(212)尺寸小于电池拉环(100)的环状头部(110)的水平边(112);
尼龙轴套(300),套设在钢轴(200)的轴杆(220)上,且套设在轴杆(220)上的尼龙轴套(300)外径尺寸小于钢轴(200)的轴端(210)外径尺寸;
尼龙块(400),为一长方体块,螺接在轴杆(220)的另一端;该尼龙块(400)的长部(410)尺寸大于电池拉环(100)的环状头部(110)的水平边(112),且小于该环状头部(110)的垂直边(111)尺寸;该尼龙块(400)的宽部(420)尺寸小于电池拉环(100)的环状头部(110)的水平边(112);
使用时,把柄从平行设置的左拉环(100A)和右拉环(100B)中间插入,钢轴(200)两端的轴端(210)和尼龙块(400)分别置于左拉环(100A)的左外侧和右拉环(100B)的右外侧,且通过旋转把柄90度,以使钢轴(200)的轴端(210)的长边(211)和尼龙块(400)的长部(410)处于水平状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AGV小车的单节电池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钢轴(200)采用45#钢。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AGV小车的单节电池提取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尼龙块(400)的长部(410)尺寸等于钢轴(200)的轴端(210)的长边(211)尺寸,该尼龙块(400)的宽部(420)尺寸等于该轴端的宽边(212)尺寸。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816261.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具有自动除渣残渣分离结构的洗碗机
- 下一篇:一种一次性自动排气采血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