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树脂反应釜及其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42976.8 | 申请日: | 2019-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58655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29 |
发明(设计)人: | 程晓军;彭俊文;李瑞利;徐烨;吕蔚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华谊树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J19/18 | 分类号: | B01J19/18;B01J19/00;B01D53/02;B01D53/00;B01D53/74 |
代理公司: | 上海领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92 | 代理人: | 罗晓鹏 |
地址: | 200241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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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树脂 反应 及其 尾气 处理 装置 | ||
1.一种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装置主体,其中所述装置主体形成一进气口和一出气口,其中所述装置主体在所述进气口和所述出气口之间形成一气体分离通道;和
一尾气处理组件,所述尾气处理组件包括一分隔筒,其中所述分隔筒被架设在所述装置主体的所述气体分离通道中,并且与所述气体分离通道的内壁之间形成一间隙,其中所述分隔筒具有一周侧壁和一底壁,其中所述周侧壁在与所述底壁相对的位置形成一开口,其中所述分隔筒的所述开口朝向于所述进气口,并与所述进气口连通,所述分隔筒的所述周侧壁布置有多个通气孔,其中所述通气孔被连通于所述间隙;和
有机物吸收剂,其中所述有机物吸收剂被布置在所述通气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其中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至少一光照件,其中所述光照件被设置于靠近所述出气口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内壁。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装置主体的侧壁形成一集水槽,其中所述集水槽被设置与所述间隙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其中所述装置主体还包括一盖体,其中所述盖体上设有一出气孔,其中所述盖体能够被盖合于所述装置主体的所述出气口。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其中所述尾气处理组件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气体分离通道。
6.一树脂反应釜,其特征在于,其包括:
一反应釜主体;和
一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包括:
一装置主体,其中所述装置主体形成一进气口和一出气口,其中所述装置主体在所述进气口和所述出气口之间形成一气体分离通道;和
一尾气处理组件,所述尾气处理组件包括一分隔筒,其中所述分隔筒被架设在所述装置主体的所述气体分离通道中,并且与所述气体分离通道的内壁之间形成一间隙,其中所述分隔筒具有一周侧壁和一底壁,其中所述周侧壁在与所述底壁相对的位置形成一开口,其中所述分隔筒的所述开口朝向于所述进气口,并与所述进气口连通,所述分隔筒的所述周侧壁布置有多个通气孔,其中所述通气孔被连通于所述间隙;和
有机物吸收剂,其中所述有机物吸收剂被布置在所述通气孔。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树脂反应釜,其中所述树脂用尾气处理装置还包括至少一光照件,其中所述光照件被设置于靠近所述出气口的所述装置主体的内壁。
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树脂反应釜,其中所述装置主体的侧壁形成一集水槽,其中所述集水槽被设置与所述间隙连通。
9.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树脂反应釜,其中所述装置主体还包括一盖体,其中所述盖体上设有一出气孔,其中所述盖体能够被盖合于所述装置主体的所述出气口。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树脂反应釜,其中所述尾气处理组件被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气体分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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