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改进的电动叉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1849417.X | 申请日: | 2019-10-30 |
公开(公告)号: | CN21091517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3 |
发明(设计)人: | 沈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众兴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06 | 分类号: | B66F9/06;B66F9/075;B66F9/08;B60R1/00;B60Q1/02;B60R11/04 |
代理公司: | 宁波甬恒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70 | 代理人: | 郑哲 |
地址: | 315700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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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改进 电动叉车 | ||
1.一种改进的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包括叉车本体、设于叉车本体前方的门架及设置在门架上的货叉,所述门架上沿门架长度方向设置有条形卡槽,所述卡槽截面为圆形,所述门架靠近叉车本体的一侧开设有与卡槽连通的条形开口,所述条形开口的宽度小于卡槽的直径;所述卡槽中设有直径与卡槽相当的支杆且支杆能在卡槽中滑动,所述支杆顶端设置有对准叉车本体前方的前摄像头,所述支杆下端径向成型有伸出所述条形开口的凸块;所述凸块下方设有气缸,所述气缸上方连接伸缩杆,所述伸缩杆上端与凸块连接,所述支杆由气缸驱动在卡槽中滑动;所述叉车本体后端设有对准叉车本体后方的后摄像头;所述货叉一侧设置有能够水平方向照射的照射装置;所述叉车本体上设有显示面板,所述显示面板上设有分别与前摄像头和后摄像头对应的前视窗口和后视窗口,所述面板上还设有控制前摄像头和后摄像头的控制按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上端具有朝向叉车本体方向的弯折形状。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叉车本体在设置后摄像头的位置向内凹陷。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电动叉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杆为中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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