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36242.6 | 申请日: | 2019-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7816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4 |
发明(设计)人: | 颜冯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钱营孜煤矿 |
主分类号: | F42D1/18 | 分类号: | F42D1/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4000 安***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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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矿 井下 爆破 用炮泥 制作 装置 | ||
1.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包括槽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槽体(1)内放置有液压油缸(2),且液压油缸(2)一侧设置有活塞杆(21),所述槽体(1)内腔位于所述活塞杆(21)端头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储料仓(3),所述活塞杆(21)端头连接有截面与所述储料仓(3)内腔截面一致的柱塞(22),所述柱塞(22)滑动套接于所述储料仓(3)的内腔中,所述储料仓(3)的另一端连接有排出管(5),所述排出管(5)固定连接在所述槽体(1)侧面开设的圆孔内,所述储料仓(3)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漏斗(4),所述储料仓(3)上表面位于所述漏斗(4)内部的位置开设有进料口(32),所述漏斗(4)的内侧壁底端铰接有转动板体(41),所述转动板体(41)靠近自由端的上表面居中位置连接有连杆(42),所述连杆(42)的顶端与所述漏斗(4)内侧壁的靠近顶端处插接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槽体(1)的背面铰接有固定卡环(11),所述固定卡环(11)的正面通过螺栓与所述槽体(1)的正面缝合,所述固定卡环(11)内侧面的直径等于所述液压油缸(2)的外径,且液压油缸(2)的外径等于所述槽体(1)内腔的宽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槽体(1)内腔底面对应所述液压油缸(2)的位置固定连接有垫块(13),所述垫块(13)位于所述液压油缸(2)底端轴线的两侧,所述垫块(13)与所述液压油缸(2)之间的接触面为弧形凹面,且弧形凹面的直径等于所述液压油缸(2)的外径。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槽体(1)内腔位于所述液压油缸(2)的端面处固定连接有挡块(12),所述挡块(12)的中间位置设置有开口向上的U形槽,且U形槽的宽度等于所述活塞杆(21)的外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料仓(3)与所述排出管(5)之间连接有锥形连接部(6),所述锥形连接部(6)与所述储料仓(3)连接端的内径等于所述储料仓(3)的内径,所述锥形连接部(6)与所述排出管(5)连接端的内径等于所述排出管(5)的内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料仓(3)靠近中间位置的顶部设置有方形槽(31),所述方形槽(31)的宽度等于所述储料仓(3)的外径,且方形槽(31)的内腔宽度等于所述储料仓(3)的内径,所述方形槽(31)的上表面边缘处与所述漏斗(4)的底端固定连接,所述进料口(32)开设在所述方形槽(31)的上表面上,所述转动板体(41)的尺寸等于所述进料口(32)的尺寸,所述转动板体(41)的长度等于所述储料仓(3)的内径,所述转动板体(41)的自由端设置成半圆形,且半圆的直径等于所述储料仓(3)的内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井下爆破用炮泥制作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杆(42)的顶端滑动套接有伸缩杆(421),所述伸缩杆(421)的底端与所述连杆(42)内腔的底面之间连接有弹簧(422),所述漏斗(4)与所述转动板体(41)铰接的内侧壁的靠近顶端处开设有通孔,通孔的孔径大于所述伸缩杆(421)的外径,且通孔的孔径小于所述连杆(42)的外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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