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37825.0 | 申请日: | 2019-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1014577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17 |
发明(设计)人: | 冯昭辉;何仕华;李政;周友权;黄俊初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天禄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0/00 | 分类号: | B01D50/00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颜希文;宋亚楠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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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回转 尾气 除尘 系统 | ||
1.一种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除尘机构、弯管和集尘罩,所述集尘罩的一端与尾气排放管的出气口正对,所述集尘罩的另一端连接所述弯管的进气口,所述弯管的出气口连通至所述除尘机构的进气口,所述除尘机构的出气口处设有风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弯管包括第一管段和第二管段,所述集尘罩连接所述第一管段的进气口,所述第一管段的出气口连通至所述第二管段的进气口,所述第二管段的出气口连通至所述除尘机构的进气口。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集尘罩的中轴线与所述第一管段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15°-45°。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管段的轴线与所述第二管段的轴线之间的夹角为60°-150°。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尘机构包括第一除尘装置和第二除尘装置,所述第二管段的出气口连通至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的进气口,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的出气口通过管道连接至所述第二除尘装置的进气口;所述风机设于所述第二除尘装置的出气口处。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的底部设有第一集料桶。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尘装置的底部设有第二集料桶。
8.如权利要求5或6任一项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除尘装置为静电除尘器。
9.如权利要求5或7任一项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除尘装置为滤筒除尘器。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回转窑尾气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风机为抽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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