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头戴式视讯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74016.7 | 申请日: | 2019-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027421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07 |
发明(设计)人: | 黄天峰;叶翠云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智慧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N7/14 |
代理公司: | 贵州启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2108 | 代理人: | 赵彦栋;邵红波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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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头戴式 视讯 装置 | ||
1.一种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头戴式支架,在头戴式支架上设有接听装置(1)和视频输入装置(2),所述接听装置(1)和视频输入装置(2)与手机终端(3)电连接;所述手机终端(3)设有与所述接听装置(1)和视频输入装置(2)适配的音频模块和视频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接听装置(1)为带电话接听/挂断器的耳麦;所述视频输入装置(2)为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头戴式支架为耳戴式支架(4)或帽固式支架(5)。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戴式支架(4)包括与人体耳部相适配的弧形挂耳(401),在弧形挂耳(401)的前端设有减震部(402),后端设有配重部(403);所述减震部(402)与摄像头连接,所述配重部(403)处设有通过耳机线(102)连接的左、右耳麦。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减震部(402)为减震弹簧结构,所述减震弹簧结构包括壳体(4021),所述壳体(4021)顶部与弧形挂耳(401)固连;在壳体(4021)内依次套设有减震弹簧(4022)和工字形套管(4023),工字形套管(4023)上端设有外径大于减震弹簧(4022)的限位凸台,下端与视频输入装置(2)固连。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弧形挂耳(401)中线处设有用于穿插视频线(202)的过线孔,所述工字形套管(4023)中心设有的插管(4024),所述插管(4024)延通至壳体(4021)顶部并与所述过线孔贯通。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帽固式支架(5)包括可固定在帽子上的夹子(501),所述夹子(501)上转动连接有摄像头的夹持部(502)。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头戴式视讯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部(502)为弹性管夹,在弹性管夹内设有减震垫(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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