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烹饪内锅和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83857.4 | 申请日: | 2019-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6170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0 |
发明(设计)人: | 梁志佳;刘化勇;黄韦铭;罗飞龙;邢胜华;羊小亮;吴良柳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27/00 | 分类号: | A47J27/00;A47J27/086;A47J3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彭水清;邝圆晖 |
地址: | 528311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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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内锅包括:
内锅本体,所述内锅本体的最大内径至少大于所述内锅本体的高度的两倍;
顶沿向外翻边,从所述内锅本体的周壁顶沿横向向外翻折;
顶沿向下翻边,从所述顶沿向外翻边的外端纵向向下翻折;以及
顶沿向内翻边,位于所述顶沿向外翻边的下方并从所述顶沿向下翻边的底端横向向内翻折;
其中,所述顶沿向外翻边、所述顶沿向下翻边和所述顶沿向内翻边依次弯折且与所述内锅本体一体成型。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沿向外翻边的横向翻边宽度S1不小于5mm;
并且/或者,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横向翻边宽度S2不小于4mm。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内锅本体的周壁顶沿与所述顶沿向外翻边之间形成圆弧过渡部,所述圆弧过渡部的圆角R满足:0.5mm≤R≤S1。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圆角R满足: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沿向内翻边从所述顶沿向下翻边倾斜向上延伸,且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水平锐角夹角α不大于10°;
或者,所述顶沿向内翻边从所述顶沿向下翻边水平伸出。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沿向外翻边的顶面和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底面均叠设有防烫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顶沿向内翻边上的所述防烫件的内端形成有纵向向下延伸的纵向防烫部。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内端与所述内锅本体的外周壁之间具有翻边间隙,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内端面与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底面之间形成有圆弧过渡面;
或者,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内端抵接所述内锅本体的外周壁。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底面形成为防滑粗糙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烹饪内锅,其特征在于,所述顶沿向外翻边的顶面最高点所在的水平面与所述顶沿向内翻边的底面最低点所在的水平面之间的高度差H1不小于所述内锅本体的周壁壁厚的2倍。
11.一种烹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烹饪器具包括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烹饪内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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