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99710.4 | 申请日: | 2019-11-19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89678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
发明(设计)人: | 苏红杰;刘江红;张国庆;张学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北锦泰达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D53/18 | 分类号: | B01D53/18;F23G7/06;F23G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1 | 代理人: | 刘祖芬 |
地址: | 050700 ***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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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甲醛 生产 系统 尾气 处理 设备 | ||
1.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甲醛在甲醛生产间(1)中以甲醇为原料,采用甲醇空气氧化法制得,甲醛生产所产生的尾气依次经过第一吸收塔(2)、第二吸收塔(3)和燃烧器(4)进行处理,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收塔(2)和第二吸收塔(3)的底部均通过管道与储水箱(5)相连通;第一吸收塔(2)和第二吸收塔(3)的底部还均通过管道与设置在对应吸收塔内部上方的喷淋装置(7)相连通,各管道上均设有循环泵(6),所述喷淋装置(7)包括喷淋主管(8)和设置在喷淋主管(8)上的喷头(9);所述第一吸收塔(2)的上端通过管道与第二吸收塔(3)的底部相通,第一吸收塔(2)和第二吸收塔(3)的底部分别通过管道与淡醛储存箱(11)相连通;所述燃烧器(4)包括燃烧器内部底端的燃烧头(12)、燃烧头(12)上方的集热管(14),所述燃烧头(12)中设有贯穿燃烧头(12)的燃气输送管(15)、空气输送管(16)和点火头(17),所述集热管(14)通过管道与甲醛生产间(1)相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吸收塔(3)的上端通过管道与气液分离器(10)相连通,气液分离器(10)还分别通过管道与淡醛储存箱(11)及燃烧器(4)相连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头(12)和集热管(14)之间设有裂解器(13)。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喷头(9)为雾化喷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各管道上均设有阀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4)外部设有保温层。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裂解器(13)为耐高温金属丝网。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甲醛生产系统的尾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耐高温金属丝网为钛钢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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