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30596.0 | 申请日: | 2019-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6729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8 |
发明(设计)人: | 王小立;薛军;田高峰;石京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2F9/10 | 分类号: | C02F9/10;B01D53/75;B01D53/86;B01D53/78;B01D53/50;B01D53/96;C02F103/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双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1 | 代理人: | 李厚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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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脱硫 废水 排放 处理 系统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该系统包括依次相连的锅炉、SCR脱硝装置、空预器、除尘器和脱硫塔,还包括石膏旋流器、真空皮带脱水机、脱硫废水沉淀器、过滤水地坑、脱硫废水缓冲储存池及喷雾干燥塔;石膏旋流器的溢流口分别与脱硫塔的浆液池、脱硫废水沉淀器相连;真空皮带脱水机的出口及脱硫废水沉淀器的底部出口均与过滤水地坑相连,过滤水地坑内的液体通过过滤水地坑泵回流至脱硫塔;脱硫废水沉淀器的溢流口与脱硫废水缓冲储存池相连。喷雾干燥塔与空预器并联,其烟气从脱硝装置后烟道引接、返回除尘器前烟道,所处理脱硫废水由给料泵引自脱硫废水缓冲储存池。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水综合处理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烟气脱硫废水的零排放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工艺浆液在不断循环过程中会富集氯离子、重金属等,为维护系统稳定运行,须定期排放一定的脱硫废水,其水量虽不大,但性质较复杂,长期以来多采用物化方法“三联箱”工艺来处理后按照《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 997-2006)达标排放。但“三联箱”工艺并不除盐,其出水中仍含有浓度很高的盐分,尤其Cl-浓度一般6000~20000mg/l,直接外排对水体、土壤、生态存在危害。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水十条”的逐渐推进,高盐废水的排放已逐渐受到关注和限制,例如项目环评批复中提出废水“零排放”的要求,辽宁、上海等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则有对氯离子浓度的限制。可见,燃煤电厂以脱硫废水为代表的高含盐废水的“零排放”已成为未来电厂用水发展的必然趋势。
近些年,围绕脱硫废水“零排放”已大致发展形成了两种末端处置工艺路线:蒸发结晶和喷雾蒸发干燥,这在《火电厂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 2301-2017)、《发电厂废水治理设计规范》(DL/T 5046-2018)等国家政策及规范中可见一斑。由于蒸发结晶(出盐)工艺通常需要繁杂的深度预处理、浓缩单元,存在工艺流程长、维护工作量大、投加药剂运行费用高、污泥处置困难、结晶盐消纳难等诸多问题,当前喷雾蒸发干燥工艺,尤其是利用空预器旁路高温烟气喷雾干燥塔处理脱硫废水的路线日益受到市场欢迎,然而,为避免雾化器(双流体喷枪的雾化喷嘴或离心雾化器的雾化盘)堵塞、磨损等问题,通常仍需要对脱硫废水进行常规“中和-沉降-絮凝-澄清”的“三联箱”或“一体化”处理,仍然需要投加一定的药剂,并产生一定的污泥废弃物需要处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该系统抛弃了“三联箱”或所谓“一体化”预处理系统,仅对脱硫废水进行简单的物理沉淀而不添加任何药剂,并利用空预器旁路高温烟气对沉淀后脱硫废水进行喷雾干燥处理,工艺简洁、经济简便,没有新的需要单独处置的固体废弃物产生,真正实现了“零排放”。
在现有技术中的燃煤电厂烟气湿法脱硫系统中,脱硫塔浆液池定期经石膏浆液泵排出一部分浆液至石膏旋流器,石膏旋流器底流去往真空皮带机脱水产出石膏,而石膏旋流器的溢流除一部分经重力返流回吸收塔浆池外,须定期排放一定的脱硫废水。
为实现“零排放”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具体如下:
一种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包括依次相连的锅炉、SCR脱硝装置、空预器、除尘器和脱硫塔,还包括石膏旋流器、真空皮带脱水机、脱硫废水沉淀器、过滤水地坑、脱硫废水缓冲储存池及喷雾干燥塔;
所述石膏旋流器的入口通过石膏排出泵与脱硫塔的浆液池相连,所述石膏旋流器的底部出口与所述真空皮带脱水机相连,所述石膏旋流器的溢流口分别与脱硫塔的浆液池、脱硫废水沉淀器相连;
所述真空皮带脱水机的出口及所述脱硫废水沉淀器的底部出口均与过滤水地坑相连,所述过滤水地坑内的液体通过过滤水地坑泵回流至脱硫塔;
所述脱硫废水沉淀器的溢流口与脱硫废水缓冲储存池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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