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44550.4 | 申请日: | 2019-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1822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1 |
发明(设计)人: | 安丰伟;宣有金;宋国森;王梁洲;吴春颖;卢勇;高壮元;丁志群;唐伟;夏永;董述芝;韩超;李小燕;刘文科;吴心航;王兵;徐金玉;封晓桃;熊文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N21/84 | 分类号: | G01N21/84;G01H17/00 |
代理公司: | 苏州市中南伟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57 | 代理人: | 王倩 |
地址: | 210019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沥青 混合 料融冰 效果 噪声 测试 装置 | ||
1.一种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隔音温控环境箱(10),所述隔音温控环境箱(10)内设置有制冷装置和保温装置,用于模拟路面结冰环境;所述隔音温控环境箱(10)底部设置有试验台(20),所述试验台(20)上固定有沥青混合料试件(21),所述试验台(20)上设置有试件固定件(22),所述试件固定件(22)可拆卸的固定在所述试验台(20)上;所述隔音温控环境箱(10)内还设置有轮胎固定件(30),所述轮胎固定件(30)上固定有轮胎(31),所述轮胎(31)被固定在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的正上方的一定距离处,所述轮胎固定件(30)开启时,所述轮胎(31)从一定高度掉落至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上,所述隔音温控环境箱(10)内还设置有摄像头(40)和噪声测试仪(50),所述摄像头(40)的镜头对准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与所述轮胎(31)接触的表面,所述噪声测试仪(50)用于测量所述轮胎(31)与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接触时的声音。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上固定有轮胎支撑架(211),所述轮胎支撑架(211)设置在所述轮胎(31)降落点的两侧,用于支撑所述轮胎(31)防止其倾倒,且所述轮胎支撑架(211)上与所述轮胎(31)的接触的位置处设置有隔音套(211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与所述试验台(20)之间设置有垫板(201),所述垫板(201)用于消除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与所述试验台(20)之间的噪声。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轮胎固定件(30)包括支撑杆(301)、承托板(302)、直线轴承(303)、驱动气缸(304)和定位件(305);
所述承托板(302)设置有两组,且两组所述承托板(302)的一端均与所述直线轴承(303)铰接,两所述直线轴承(303)套设在所述支撑杆(301)上,所述驱动气缸(304)一端与所述承托板(302)铰接,另一端铰接在所述直线轴承(303)上,以驱动两所述承托板(302)的打开与闭合,所述定位件(305)固定在所述直线轴承(303)上,通过与所述支撑杆(301)的连接实现所述直线轴承(303)在所述支撑杆(301)上的定位。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杆(301)上设置有刻度尺(30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件(22)包括压块(221)和压紧螺栓(222),所述压块(221)侧边凸出设置,且凸出部分与所述沥青混合料试件(21)的边缘接触,所述压块(221)上设置有孔位,所述试验台(20)上对应位置处设置有与所述压紧螺栓(222)对应的螺纹孔,所述压紧螺栓(222)穿过所述压块(221)后通过所述螺纹孔将所述压块(221)固定在所述试验台(20)上。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板(302)上设置有轮胎固定块(307),所述轮胎固定块(307)上设置有弧形通槽(3071),所述弧形通槽(3071)的尺寸精度满足所述轮胎(31)放入的尺寸精度要求。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沥青混合料融冰效果与噪声测试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板(302)上沿其宽度方向也只有若干一字孔(3021),所述轮胎固定块(307)通过紧固件固定在所述一字孔(3021)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2044550.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