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64019.3 | 申请日: | 2019-11-2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55961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4 |
发明(设计)人: | 沈才荣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久溢鞋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4B5/00 | 分类号: | C14B5/00;C14B17/00;A43D8/02;A43B3/10 |
代理公司: | 北京恒泰铭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42 | 代理人: | 姚健 |
地址: | 313009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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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室内拖鞋 生产 皮革 切割 装置 | ||
1.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包括底板(1),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1)的顶部一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固定架(2),所述底板(1)的顶部中间开设有滑槽(3),所述滑槽(3)的一端两侧均开设有安装槽(4),所述安装槽(4)的内部活动连接有转轴(5),所述转轴(5)的表面固定连接有辊轮(6);
所述固定架(2)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第一电机(7),所述第一电机(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丝杠(8),所述丝杠(8)的表面活动连接有滑动块(9),所述滑动块(9)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固定板(10),所述固定板(10)的一侧固定连接有切刀(11),所述底板(1)的一端固定连接有收集箱(12),所述底板(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支撑腿(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架(2)的内部开设有槽口(14),所述丝杠(8)的一端贯穿固定架(2)的顶部并位于槽口(14)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架(2)的一侧开设有第一滑道(15),所述滑动块(9)位于第一滑道(15)内并与第一滑道(15)活动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板(1)的顶部一端两侧均固定连接有轴承(16),所述丝杠(8)的一端位于轴承(16)内并与轴承(16)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板(1)的一端两侧均开设有第二滑道(17),所述收集箱(12)的一侧两端均固定连接有连板(18),所述连板(18)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限位板(19),所述限位板(19)位于第二滑道(17)内并与第二滑道(17)活动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底板(1)的一侧右端固定连接有第二电机(20),所述转轴(5)的一端贯穿底板(1)并与底板(1)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槽(3)呈倒T形状;
所述收集箱(12)的顶部一侧呈倾斜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动块(9)的另一端开设有螺纹孔,所述丝杠(8)位于螺纹孔内并与滑动块(9)的另一端螺纹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板(10)位于两个固定架(2)之间,所述固定架(2)与固定架(2)活动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室内拖鞋生产用皮革切割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切刀(11)位于收集箱(12)的上方并与收集箱(12)相对应;
所述收集箱(12)的位置高度低于滑槽(3)的水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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