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076121.5 | 申请日: | 2019-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7302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7 |
发明(设计)人: | 屈云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屈云平 |
主分类号: | E01F9/615 | 分类号: | E01F9/615;E01F9/619;E01F9/688;E01F9/64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7350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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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交通 工程 汽车 交通事故 警示 装置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设置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输出端连接有组合式警示器,所述外壳的底部设置有分体式电源,伸缩杆可调节高度,而组合式警示器便于收纳,此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组合式警示器能够展开或者收起,方便使用与收纳,且在其底部设置有伸缩杆,通过伸缩杆可以调节其高度,以便于适用于更多的场地,并且该装置还设置有警示灯,由分体式电源供电,起到主动警示作用,而发光板对两个支架照射产生反射光起到二次警示作用,且不会影响支架的反射作用,从而保留其反射警示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以及高度的改变能使其更便于被观测到,从而减少二次事故。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警示装置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的三角形交通事故警示器,一般采用红色塑料件并外涂反光材质制作而成,自身不会发光,属于被动式交通警示装置,需要在光源充足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警示,而车辆一般使用近光灯,近光灯的距离较近,当光源不足时需要车辆的大灯照射到警示器才能起到警示作用,等灯近光灯照射到警示器时司机可能会因为应急反应刹车,可能会对车辆产生危险,并且现有的三角形交通警示器高度较矮以及光线不足时,都不便于被观测到。为此,我们提出一种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改变高度且便于观测到的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交通工程汽车用交通事故警示装置,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设置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输出端连接有组合式警示器,所述外壳的底部设置有分体式电源,伸缩杆可调节高度,而组合式警示器便于收纳。
优选的,所述组合式警示器包括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与伸缩杆的输出端连接,且固定杆的底部铰接有两组转动支架,所述转动支架的另一端与固定杆卡接,两组转动支架可以转动且展开组成一个完整的三角形警示器,以便于进行警示。
优选的,所述转动支架包括第一支架,所述第一支架的一端与固定杆铰接且另一端铰接有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的另一端与固定杆卡接,第一支架在固定杆上转动,第一支架与第二支架的连接处为转动连接,可便于形成一定的夹角状态,并由第二支架的端部卡接在固定杆上形成固定,从而便于展开。
优选的,所述固定杆上还连接有警示灯,警示灯起到主动警示作用。
优选的,所述第一支架或第二支架的一端连接有发光板,发光板发出光芒,并由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反射,从而起到警示作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组合式警示器能够展开或者收起,方便使用与收纳,且在其底部设置有伸缩杆,通过伸缩杆可以调节其高度,以便于适用于更多的场地,并且该装置还设置有警示灯,由分体式电源供电,起到主动警示作用,而发光板对两个支架照射产生反射光起到二次警示作用,且不会影响支架的反射作用,从而保留其反射警示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以及高度的改变能使其更便于被观测到,从而减少二次事故。
附图说明
图1为装置收纳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2为装置展开结构示意图;
图3为外壳内部结构展开示意图。
图中:1-外壳;2-伸缩杆;3-组合式警示器;4-分体式电源;5-固定杆;6-转动支架;7-第一支架;8-第二支架;9-警示灯;10-发光板。
具体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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