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监管枪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02951.0 | 申请日: | 2019-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1051836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2 |
发明(设计)人: | 赵光顺;李春波;郝加刚;曹龙胜;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台欣飞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K3/00 | 分类号: | H04K3/00;H04L29/08;H04L29/06 |
代理公司: | 烟台上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34 | 代理人: | 赵加鑫 |
地址: | 264006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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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监管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人机监管枪,包括电源模块、设备监管模块、无人机监管模块、无线通讯模块、权限请求模块,其中,所述电源模块、无人机监管模块、无线通讯模块、权限请求模块均与所述设备监管模块电连接;所述电源模块提供工作电压;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用于跟云端管理后台进行通讯;所述无人机监管模块用于发射无人机干扰电波和或激光;所述权限请求模块用于向设备监管模块请求操作权限;所述设备监管模块用于向云端管理后台请求操作权限,向所述无人机监管模块发送启动或者停止命令,由此,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监管枪可以有效的实现无人机监管设备的监管,可以方便便捷的远程获知无人机监管枪的工作位置、工作状态等信息。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监管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无人机监管枪。
背景技术
无人机的爆发性发展后,出现了大量无人机未授权飞行行为,俗称“黑飞”行为,为此催生了无人机监管需求,需要在众多禁飞区附近布局无人机监管设备,对违禁飞行的无人机进行强制管制、强制降落等。
无人机管制设备一般是通过发射更高功率的无线电信号,干扰、接管无人机的控制信号,从而实现对无人机的接管。
由于无人机监管枪本身的强干扰能力,其本身也需要被有效监管,但是目前的无人机监管枪都没有被监管的功能,一旦流入市场,其处于什么位置、处于什么样的工作状态等等,监管层只能依靠使用人员的主动汇报才能得知,非常不便。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如何对无人机监管设备进行有效的监管,更方便的获知无人机监管设备本身的工作状态等。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无人机监管枪,包括电源模块、设备监管模块、无人机监管模块、无线通讯模块、权限请求模块,其中,
所述电源模块、无人机监管模块、无线通讯模块、权限请求模块均与所述设备监管模块电连接;
所述电源模块提供工作电压;
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用于跟云端管理后台进行通讯;
所述无人机监管模块用于发射无人机干扰电波和或激光;
所述权限请求模块用于向设备监管模块请求操作权限;
所述设备监管模块用于向云端管理后台请求操作权限,向所述无人机监管模块发送启动或者停止命令。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
进一步地,还包括定位模块,所述定位模块与所述设备监管模块电连接;所述定位模块用于获取所述无人机监管枪所在的地理坐标,所述设备监管模块定时向云端管理后台发送地理坐标信息。
进一步地,所述电源模块可拆卸,所述电源模块上设有插接件,所述设备监管模块上设有与所述电源模块相适配的插接件;所述设备监管模块固化在所述无人机监管枪的壳体内。
进一步地,所述设备监管模块固化在所述无人机监管枪的壳体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技术效果:
无人机监管枪的每一步操作都需要经过设备监管模块向云端管理后台请求,云端管理后台在确认无人机监管枪属于授权使用时,下发允许操作指令,无人机监管枪才能真正发射无人机监管信号,实现了对无人机监管枪的有效管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无人机监管枪的结构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在附图中,各标号所表示的部件名称列表如下:
1、电源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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