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49107.3 | 申请日: | 2019-12-04 |
公开(公告)号: | CN21103872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17 |
发明(设计)人: | 楚一冰;王亚南;季要涛;裴强;赵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楚一冰 |
主分类号: | E21F5/04 | 分类号: | E21F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允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803 | 代理人: | 尹莹莹 |
地址: | 452385 河南省郑州市新密***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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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煤矿 安全生产 坑道 除尘 装置 | ||
1.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包括机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的上表面设置有水箱(9),所述机体(1)的内部开设有凹槽(14),在机体(1)的内部开设有移动槽(12),且移动槽(12)位于凹槽(14)的左侧,所述移动槽(12)的顶部开设有滑腔(4),所述凹槽(14)的内壁固定连接有固定柱(19),所述固定柱(19)的外侧套接有第二齿轮(13),所述第二齿轮(13)与第一齿轮(11)啮合,所述第一齿轮(1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支撑柱(10),所述支撑柱(10)的顶端贯穿滑腔(4)并延伸至机体(1)外,所述支撑柱(10)的顶端固定连接有平衡板(5),所述平衡板(5)的顶部固定连接有连接柱(6),所述连接柱(6)的底端与除尘器(7)的底部固定连接,且除尘器(7)与水箱(9)连通,所述除尘器(7)右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转动柱(3),所述转动柱(3)的底端转动连接在机体(1)内,所述凹槽(14)的右侧开设有第一活动腔(15)和第二活动腔(17),所述第一活动腔(15)和第二活动腔(17)的底部均开设有通孔(20),所述第一活动腔(15)和第二活动腔(17)的内部分别转动连接有第一半齿轮(16)和第二半齿轮(18),且第一半齿轮(16)与第二齿轮(13)啮合,所述第一半齿轮(16)和第二半齿轮(18)的底部分别与两组马达(22)的输出端固定连接,且马达(22)的输出端贯穿通孔(20),所述马达(22)的外侧固定连接有两组支架(21),且支架(21)远离马达(22)的一侧与机体(1)的底部固定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体(1)的底部设置有四组万向轮(2),所述机体(1)的上表面固定连接有把手(8)。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腔(4)的内壁和移动槽(12)的内壁均为弧形,且移动槽(12)内壁的面积大于滑腔(4)内壁的面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齿轮(16)和第二半齿轮(18)外侧齿均与第二齿轮(13)外侧的齿相适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齿轮(13)的直径大于第一齿轮(11)的直径,所述平衡板(5)的宽度大于滑腔(4)内壁的宽度。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煤矿安全生产坑道除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1)由长杆和短杆组成,长杆与机体(1)固定连接,短杆与马达(22)固定连接,且短杆固定连接在长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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