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55364.8 | 申请日: | 2019-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9579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鲁昌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卡莎罗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B3/10 | 分类号: | B62B3/10;B62B5/06;B62B5/00;B62B3/00 |
代理公司: |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0 | 代理人: | 陈俊波 |
地址: | 3132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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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装修 清洁 手推车 | ||
1.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包括底座构架(1)、面板(2)、扶手(3)和料筒(5),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构架(1)由横向支架(12)和竖向支架(11)构成,所述底座构架(1)上方设置有面板(2),所述面板(2)下端面与底座构架(1)上端面固定连接,所述底座构架(1)的一侧固定设置有有扶手(3),所述扶手(3)设置为“U”型,“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的之间设置有连接杆(4),“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的两侧的内侧均固定设置有加强筋(6),所述面板(2)上方且远离扶手(3)的一端固定设置有料筒(5),所述料筒(5)由上圈(51)、下圈(52)和连接柱(53)构成,所述底座构架(1)下方四周边角处固定设置有安装板(7),且每个所述的安装板(7)上固定设置有万向轮(8),所述面板(2)上设置有贯穿性的通孔(21)。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支架(11)至少设置为三个,且相邻的竖向支架(11)之间的距离相等,所述横向支架(12)设置在由竖向支架(11)构成的平面的两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其特征在于,“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与底座构架(1)垂直固定连接,“U”型所述扶手(3)的水平端与“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之间设置有一定夹角,所述夹角的设置为145°-150°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4)的两端与“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的内侧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4)设置为两个,两个所述的连接杆(4)以“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的高度方向垂直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6)设置为直角三角形,直角三角形的所述的加强筋(6)的一个直角边与“U”型所述扶手(3)垂直端内侧固定连接,直角三角形的所述的加强筋(6)的另一个直角边与面板(2)上方固定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建筑装修用清洁手推车,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圈(51)和下圈(52)同圆心设置,所述上圈(51)和下圈(52)之间设置有连接柱(53),所述连接柱(53)的一端与上圈(51)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53)的另一端与下圈(52)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柱(53)至少设置为三个,且连接柱(53)以上圈(51)和下圈(52)的圆心为中心点周向阵列设置,且上圈(51)的内径大于下圈(52)的内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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