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机支臂折叠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922165577.9 | 申请日: | 2019-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139674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31 |
发明(设计)人: | 孔令超;赵学松;叶小红;庞振岳;曹庆旭;裴允嘉 | 申请(专利权)人: | 沈阳旋飞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4C39/02 | 分类号: | B64C39/02;B64C1/06;B64C1/30 |
代理公司: | 北京尚德技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8 | 代理人: | 严勇刚;段泽贤 |
地址: | 110035 辽***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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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无人机 折叠 机构 | ||
1.一种无人机支臂折叠机构,所述无人机包括机身(1)以及与机身(1)连接的多个主臂(31),每个主臂(31)的末端向外伸出有两个支臂(32),主臂(31)上的两个支臂(32)通过支臂折叠机构(12)与主臂(31)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支臂折叠机构(12)包括穿设在所述主臂(31)上的主臂套管(121),以及分别穿设在一个支臂(32)上的第一支臂套管(122)和第二支臂套管(123);所述第一支臂套管(122)和第二支臂套管(123)分别通过第一铰接杆(124)和第二铰接杆(125)铰接在所述主臂套管(121)的相对的侧壁上;所述第一支臂套管(122)和第二支臂套管(123)可分别绕所述第一铰接杆(124)和第二铰接杆(125)朝向所述主臂(31)折叠。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支臂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臂套管(122)和第二支臂套管(123)分别与所述主臂套管(121)的配合面向外伸出有一个扣合形成的锥形凸台(285);所述锥形凸台(285)的外侧设置有一个可挤压连接所述锥形凸台(285)的锥形帽(286)。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支臂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臂套管(121)上形成有分别与所述第一支臂套管(122)和第二支臂套管(123)配合的两个配合面,所述两个配合面之间形成有一个夹角α。
4.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支臂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帽(286)通过一根螺杆(287)挤压连接在所述锥形凸台(285)的外侧;所述螺杆(287)的末端设置有便于拧动螺杆(287)的把手。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支臂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锥形凸台(285)包括形成在所述第一支臂套管(122)上的第一半凸台(2851)以及形成在所述第二支臂套管(123)上的第二半凸台(2852);所述第一半凸台(2851)和第二半凸台(2852)之间形成有可供所述螺杆(287)穿过的螺杆通道部(2871)。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支臂折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半凸台(2851)和第二半凸台(2852)扣合形成在所述主臂套管(121)的顶面(1211)的外侧,所述顶面(1211)上设置有一个螺帽转接件(2872);所述螺杆(287)穿过所述螺杆通道部(2871)与所述螺帽转接件(2872)连接在一起;所述螺杆(287)将所述锥形帽(286)挤压在第一半凸台(2851)和第二半凸台(2852)的外侧使二者扣合形成所述锥形凸台(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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