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有效
申请号: | 201922255276.5 | 申请日: | 2019-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51938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9-18 |
发明(设计)人: | 沈祝斌;胡圳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工业园区工业技术学校 |
主分类号: | B60R1/00 | 分类号: | B60R1/00;B60Q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仁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588 | 代理人: | 孙远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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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有效 消除 盲区 透视 汽车 | ||
1.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包括汽车A柱本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A柱本体(1)的正面中部安装有监测摄像头(2),所述监测摄像头(2)的上下两侧均设置有雷达探头(3),所述雷达探头(3)安装于汽车A柱本体(1)的正面,所述汽车A柱本体(1)的背面安装有柔性显示屏(4),所述柔性显示屏(4)的下方设置有报警喇叭(5),所述报警喇叭(5)的右侧设置有角度调节装置(6),所述汽车A柱本体(1)的内部安装有摄像头角度驱动马达(7),所述摄像头角度驱动马达(7)贯穿汽车A柱本体(1)的正面壁并延伸至汽车A柱本体(1)的正面,所述摄像头角度驱动马达(7)与监测摄像头(2)传动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报警喇叭(5)与角度调节装置(6)均安装于车门(8)的内侧,所述车门(8)与汽车A柱本体(1)固定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角度驱动马达(7)为双向电机,且监测摄像头(2)的可视角度为十五度到二十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显示屏(4)为柔性材料,且汽车A柱本体(1)为弯曲结构,柔性显示屏(4)的长度小于汽车A柱本体(1)的长度。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雷达探头(3)的数量为两个,且雷达探头(3)对称分布于监测摄像头(2)的上下两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有效消除盲区的可透视汽车A柱,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角度驱动马达(7)安装于汽车A柱本体(1)内部,且监测摄像头(2)与汽车A柱本体(1)活动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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