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19188.7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9510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高竹君;赵杨;王灵恩;严东旭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H3/06 | 分类号: | B60H3/06;B60H3/00 |
代理公司: |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2 | 代理人: | 徐雪波;孙盼峰 |
地址: | 315336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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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甲醛 净化 功能 车载 空气 净化器 | ||
1.一种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包括:
外壳组件,具有上壳体(1)和底座(2),上壳体(1)与底座(2)对合形成有内腔(3);上壳体(1)具有出风口(10),底座(2)具有进风口(20);
甲醛净化装置(4),位于外壳组件的内腔(3)内;
其特征在于,该车载空气净化器还包括:
风机(5),位于底座(2)内且靠近进风口(20)设置;
并且,所述上壳体(1)具有供观察到甲醛净化装置颜色变化的观察区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内腔(3)中还设置有颗粒物过滤网(6),位于所述的风机(5)和甲醛净化装置(4)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壳体(1)至少在所述观察区域为透明材质。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发射光线到所述甲醛净化装置(4)上的照明灯(7)。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上具有控制照明灯(7)打开和关闭的开关(8)。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灯(7)为紫外灯,所述甲醛净化装置(4)为具有中空腔(40)的柱形结构,所述照明灯(7)位于该甲醛净化装置(4)的中空腔(40)内。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颗粒物过滤网(6)位于该甲醛净化装置(4)的中空腔(40)内且该颗粒物过滤网(6)位于中空腔(40)的底部。
8.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2)内设置有具备通孔(90)的过滤板(9),该过滤板(9)位于风机(5)的下方。
9.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组件的内腔(3)内设置有负离子发生器(11)。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甲醛净化功能的车载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负离子发生器(11)靠近出风口(10)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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