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39572.3 | 申请日: | 2019-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10627352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6 |
发明(设计)人: | 常欢 | 申请(专利权)人: | 涿州米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0 | 分类号: | G07F11/00;G07F1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圣州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818 | 代理人: | 王振佳 |
地址: | 100068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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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转移 机构 贩卖 | ||
1.一种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包括贩卖机主体以及设置于所述贩卖机主体上的购买机构和落料机构,所述贩卖机主体内部还设置有面饼制作机构和辅料添加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饼制作机构和所述辅料添加机构之间还设置有面饼转移机构,所述面饼转移机构包括用于吸附面饼侧部的面饼吸附单元和转移单元,所述转移单元的输出端与所述面饼吸附单元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面饼吸附单元为真空吸附机构,所述面饼吸附单元包括固定于所述转移单元上的真空发生器和经吸气管道与所述真空发生器连接的吸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盘包括吸盘盖和密封连接于所述吸盘盖底端的吸盘主体,所述吸盘主体侧部与所述吸气管道连通,所述吸盘主体底端设置有吸气环,所述吸气环上均匀设置有与所述吸气管道连通的吸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盘主体朝向所述吸盘盖的一侧开设有吸气腔,所述吸气腔与所述吸气环相对应,所述吸气腔的一侧与所述吸气管道连通,所述底端与所述吸嘴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吸气环的半径小于面饼半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移单元为固定于所述贩卖机主体内壁上的机械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饼皮转移机构的面饼贩卖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转移单元包括横向移动部和纵向移动部,所述横向移动部包括固定于所述贩卖机主体内部的横向齿条滑轨、与所述滑轨啮合的齿轮、与所述齿轮中心连接的横向驱动电机,所述纵向移动部包括与所述横向驱动电机连接的滑块,所述滑块还与所述横向齿条滑轨滑动连接,所述滑块上固定有纵向驱动气缸,所述纵向驱动气缸的输出端与所述面饼吸附单元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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