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扩容的防渗型湿排尾矿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353703.3 | 申请日: | 2019-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7351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0 |
发明(设计)人: | 刘瀚和;金志斌;卢建京;袁永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18 | 分类号: | E02D17/18;E03F5/10;E03F3/04 |
代理公司: | 南昌市平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6122 | 代理人: | 夏材祥 |
地址: | 330031 江西*** | 国省代码: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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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扩容 防渗 型湿排 尾矿 系统 | ||
1.一种可扩容的防渗型湿排尾矿库系统,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尾矿堆积坝、溢流渠、排水明渠、澄清水池,其中:所述尾矿堆积坝设置在尾矿库上且设置在尾矿库防渗范围边界线以内;所述尾矿堆积坝包括堆积子坝及尾矿冲积放矿位;所述溢流渠设置在所述堆积子坝与防渗范围边界线间用于排放尾矿堆积坝与防渗范围边界线之间设置放矿时的溢流或渗流水;所述溢流渠为倒梯形,一侧为尾矿库内防渗边坡,另一侧为堆积子坝外坡;所述澄清水池设置在所述尾矿库周边的下游区域用于尾矿库积水排放储存;所述排水明渠设置在尾矿库底部并与所述澄清水池相连接,以满足将尾矿库库内积水排至下游的新建澄清水池要求。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扩容的防渗型湿排尾矿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堆积子坝由尾矿库库内粗尾矿或当地土石料或膜袋堆筑而成。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扩容的防渗型湿排尾矿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溢流渠比防渗范围边界线顶高程低约1~3m,底宽2~10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扩容的防渗型湿排尾矿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澄清水池底部有防渗层;所述澄清水池为新建澄清池,或是紧邻的新建尾矿库内的澄清水池。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扩容的防渗型湿排尾矿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明渠内表面有防渗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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