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59793.4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47637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发明(设计)人: | 巨乃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慈溪市宇精五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5B5/00 | 分类号: | E05B5/00 |
代理公司: | 慈溪久日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99 | 代理人: | 陈超;滕延庆 |
地址: | 315311 浙江省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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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康复中心 安全 门把手 | ||
1.一种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包括安装在门上的门把手底座和转动设置在门把手底座上的门把手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把手主体包括头部和柄部,所述头部的背面和柄部的背面齐平并相连形成一接触面,在门把手主体静止或是转动开锁时,所述的接触面始终与所述的门把手底座相贴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把手底座包括底板以及固定在底板上的壳体,所述的壳体上设有与所述头部和柄部相适配的容纳槽,所述的头部和柄部伸入所述的容纳槽内,且所述的接触面与所述的底板相贴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容纳槽内设有用于限制所述柄部转动行程的限位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形成的限位角α为30°。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头部和柄部的外表面均由光滑曲线相接而成,且所述头部和柄部的相接处圆滑过渡。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门把手主体上还设有用于防脱出的锁止结构。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止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头部的限位块,所述的底板上设有缺口,所述的限位块伸入所述的缺口,并在转动后与所述底板的背面相抵形成限位。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康复中心的安全门把手,其特征在于:所述门把手主体的侧面设有用于手握的异形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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