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及发生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64564.1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1988076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4 |
发明(设计)人: | 郑艳;付春茂;沈义信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思诚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F5/04 | 分类号: | B01F5/04;B01F5/06;B01F3/04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27 | 代理人: | 陈娟 |
地址: | 215200 江苏省苏州市吴***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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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重力 气泡 发生器 发生 系统 | ||
1.一种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变螺旋直径或不变螺旋直径的螺旋状的超重力管,所述超重力管内开设有扁平状的通道,所述通道的内周壁上铺设有微孔介质,所述通道上沿着螺旋的方向连通设置有外部气源连通的进气口,所述超重力管围合的空间内设置有用于加热和/或产生超声波的功能模块。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重力管包括自上而下依次连通的超重力管一、超重力管二、超重力管三和超重力管四,所述超重力管一的内侧壁上沿着螺旋方向设置有多个与通道连通的分散管,所述进气口插入到超重力管一围合的空间内,并与每根分散管连通,所述超重力管一的上开口处设置有进液口,所述超重力管二的顶部开口连接设置在超重力管一的底部开口,所述超重力管二呈锥状的螺旋,其顶部的螺旋直径与超重力管一的螺旋直径相同,且大于底部的螺旋直径,所述超重力管三设置在超重力管二的底部,所述超重力管三的螺旋直径与超重力管二底部的螺旋直径相同,所述功能模块设置在超重力管围合的空间内,所述超重力管四的顶部连接在超重力管三的底部,所述超重力管四呈锥状的螺旋,其顶部的螺旋直径小于底部的螺旋直径。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模块为超声波发生器和/或加热丝,其与超重力管三紧密接触。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重力管的顶部开口与底部开口处均设置有连接件单元,所述连接件单元包括设置在超重力管的开口两侧的法兰一、法兰二和销轴,所述法兰一位于超重力管的内侧,且其上开设有螺纹孔,所述螺纹孔内空调有螺栓,所述螺栓上设置有螺帽,所述法兰二位于超重力管的外侧,且其上开设有相互连通的销孔一和销孔二,所述销孔一的口径大于销孔二的口径,所述销轴的两端设置有销帽,所述销孔一的口径大于销帽的口径,所述销轴的口径小于销孔二的口径。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法兰二与另一法兰二拼合时相对的面为楔形面,所述销孔二靠近超重力管,所述销孔一远离超重力管。
6.如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重力管的开口平面上设置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围合在微孔介质的四周。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重力管具有多个,多个超重力管三首尾拼接到一起。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超重力管一和超重力管四,所述超重力管一的内侧壁上沿着螺旋方向设置有多个与通道连通的分散管,所述进气口插入到超重力管一围合的空间内,并与每根分散管连通,所述超重力管一的上开口处设置有进液口,所述超重力管四具有首尾拼接的多个,且相邻的两个超重力管四互为镜像,位于首端的超重力管四拼接在超重力管一的底部开口,所述超重力管四呈锥状的螺旋,其顶部的螺旋直径小于底部的螺旋直径。
9.一种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8任意一项所述的发生器、水泵、储液槽一、气瓶和储液槽二,所述储液槽一设置在高处,并与发生器的进液口连通,所述水泵连通设置在储液槽一上,所述气瓶连通设置在发生器的进气口上,所述储液槽二设置在发生器的出液口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超重力微纳气泡发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瓶具有多个,其均连通设置在连通阀上,所述连通阀连通设置在进气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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