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骑乘式割草机有效
申请号: | 201922493998.4 | 申请日: | 2019-12-31 |
公开(公告)号: | CN212367916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19 |
发明(设计)人: | 王震;高凡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D34/82 | 分类号: | A01D34/82;A01D34/78;A01D34/66;A01D43/063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11106 江苏省南京***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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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骑乘 割草机 | ||
1.一种骑乘式割草机,包括:
切割系统,用于割草;
主体,用于安装所述切割系统;
座椅,供用户乘坐;
集草系统,包括至少部分设置在所述座椅后侧的集草篮组件;
其特征在于:
所述骑乘式割草机还包括:
电源装置,用于给所述切割系统提供能量来源;
其中,所述电源装置至少部分设置于所述座椅的后侧;
所述集草篮组件包括形成有用于容纳草的集草空间的草篮主体;所述草篮主体设置于所述电源装置的上侧;所述草篮主体在所述骑乘式割草机的前后方向上向后凸出于所述电源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体包括车架,所述车架包括第一纵梁、第二纵梁和后保险杠,所述后保险杠在所述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的后侧连接它们两者,所述草篮主体在沿所述骑乘式割草机的前后方向上向后凸出于所述后保险杠。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草篮主体形成有:
第一草篮部,围绕形成有第一腔室;
第二草篮部,围绕形成有第二腔室;
第一纵梁和所述第二纵梁分别对称设置在中分面的两侧,所述第一草篮部和所述第二草篮部关于一个平面对称设置;所述平面与所述中分面平行且不重合。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纵梁沿纵向直线方向延伸,所述第二纵梁沿所述纵向直线方向延伸,所述平面与所述第一纵梁之间的距离小于所述平面与所述第二纵梁之间的距离;所述平面与所述第一纵梁之间的距离大于等于80毫米且小于等于200毫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草篮主体在沿与所述纵向直线垂直的横向直线方向上向左凸出于所述第一纵梁,所述草篮主体在沿所述横向直线方向上向右不凸出于所述第二纵梁。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草系统还包括:
连接管,连接所述集草篮组件和所述切割系统;
所述集草篮组件还包括覆盖所述草篮主体的草篮盖,所述连接管从所述集草篮组件的右侧连接至所述草篮盖。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草系统还包括:
安装组件,用于将所述集草篮组件安装至所述主体;
所述草篮盖包括:
转动部,与所述安装组件构成转动连接以使所述草篮主体敞开;
固定部,与所述安装组件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部上形成有孔,所述连接管插入所述孔。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孔的孔壁部设置有环形橡胶圈。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固定部的外壁形成有用于导向气流从所述草篮主体流出的导向筋。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骑乘式割草机,其特征在于:
所述集草系统还包括:
安装组件,用于将所述集草篮组件安装至所述主体;
所述安装组件包括:
支撑座,包括用于支撑所述草篮主体的支撑部;
所述支撑部导向所述草篮主体沿一条直线结合至所述支撑部,所述直线所在的方向与所述骑乘式割草机的前后方向倾斜相交形成大于0度且小于等于20度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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