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热塑性弹性体的泡沫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26991.1 | 申请日: | 2019-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04868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1-27 |
发明(设计)人: | E·波瑟尔特;P·古特曼;F·T·拉普;F·普里索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J9/00 | 分类号: | C08J9/00;A43B13/04;C08J9/18;C08J9/232;C08L7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5 | 代理人: | 邹琴琴;苏萌 |
地址: | 德国莱茵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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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塑性 弹性体 泡沫 | ||
1.一种由组合物(Z)制成的珠粒泡沫,所述组合物(Z)包含:
a)60至90重量%的热塑性聚氨酯作为组分I;
b)10至40重量%的聚乙烯作为组分I;
其中组分I和II的总和为100重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珠粒泡沫,其包含:
a)60至85重量%的热塑性聚氨酯作为组分I;
b)15至40重量%的聚乙烯作为组分II;
其中组分I和II的总和为100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珠粒泡沫,其中所述泡沫珠粒的平均直径为0.2至20mm。
5.一种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珠粒泡沫制成的模制品。
6.由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珠粒泡沫制成的模制品,其中所述模制品的拉伸强度高于600kPa。
7.根据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模制品,其中断裂伸长率高于100%。
8.根据权利要求5、6或7所述的模制品,其中在10%压缩下的压缩应力高于15kPa。
9.根据权利要求5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制品,其中所述模制品的密度为75至375kg/m3。
10.根据权利要求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制品,其中所述模制品的回弹性高于55%。
11.根据权利要求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制品,其中所述模制品为用于鞋的中底、插入件或缓冲元件,其中所述鞋为户外鞋、运动鞋、凉鞋、靴子或安全鞋。
12.一种制备根据权利要求5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制品的方法,其包括:
(i)将泡沫珠粒引入到合适的模具中,
(ii)使步骤(i)的泡沫珠粒熔融。
13.一种鞋,其包含根据权利要求5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制品。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珠粒泡沫用于制备根据权利要求5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制品的用途,所述模制品用于鞋中底、鞋内底、组合鞋底、用于鞋的缓冲元件、自行车鞍座、自行车轮胎、减震元件、缓冲件、床垫、衬垫、握把、保护膜,用于汽车内部或汽车外部的部件、球和运动器材,或用作地板覆盖物。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用途,用于鞋中底、鞋内底、组合鞋底或用于鞋的缓冲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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