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眼科装置及眼科光学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31198.0 | 申请日: | 2019-03-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05287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9-01 |
发明(设计)人: | G·木优;A·戈尔曼;D·M·威廉姆森;藤本诚;西泰史;野中杏菜;渡边胜也;吉田三环子;德永京也;水田正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尼康;奥普托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3/10 | 分类号: | A61B3/1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王娟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科 装置 光学系统 | ||
1.一种眼科装置,向被检眼提供扫描光线,其中,包括:
用于改变扫描光线的角度的扫描部;和
眼科光学系统,其构成为向被检眼侧照射来自所述扫描部的扫描光线,
所述眼科光学系统在(1)将向所述眼科光学系统的入射光线与所述眼科光学系统的光轴所成的角设为ωin,
(2)将从所述眼科光学系统向所述被检眼侧的出射光线与所述光轴所成的角设为ωout,
(3)将M定义为M=|ωout/ωin|,
将所述入射光线为近轴光线时的M设为Mpar,
将所述入射光线为ωin的最大角度光线时的M设为Mmax的情况下,
满足Mpar<Mmax。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眼科光学系统满足以1.1×Mpar<Mmax表示的条件式。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眼科光学系统满足以Mmax<2×Mpar表示的条件式。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眼科光学系统满足以1<Mpar、以及1<Mmax表示的条件式。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眼科光学系统满足以1.5<Mpar<5.0表示的条件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还包括:
受光部,其接收来自所述被检眼的反射光;
图像处理部,其基于由所述扫描部控制的关于ωin的M,校正与所述受光部的受光结果相关的数据;以及
图像显示部,其生成基于所述图像处理部的校正数据得到的所述被检眼的图像。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眼科光学系统具有用于将来自光源的光向被检眼引导的物镜,
在将从所述物镜的最靠所述光源侧的透镜面至所述物镜的最靠所述被检眼侧的透镜面的光轴上的距离设为TL,
将所述物镜的焦距设为f的情况下,
满足以﹣1<TL/f<1表示的条件式。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物镜由具有正折射力的前组和配置于所述前组的所述被检眼侧且具有正折射力的后组构成,
所述前组和所述后组以所述物镜的透镜面间在光轴上的最大空气间隔隔开,
在将所述前组的焦距设为fF,将所述后组的焦距设为fR的情况下,满足以1<fF/fR<4表示的条件式。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物镜由具有正折射力的前组和配置于所述前组的所述被检眼侧且具有正折射力的后组构成,
所述前组和所述后组以所述物镜的透镜面间在光轴上的最大空气间隔隔开,
在将所述最大空气间隔设为D的情况下,满足以0.1<D/TL<0.5表示的条件式。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所述后组由具有正折射力的A组和配置于所述A组的所述被检眼侧且具有正折射力的B组构成,
所述A组包括至少1个具有正折射力的接合透镜,所述A组的最靠被检眼侧的透镜,其被检眼侧的透镜面为凸面或平面,
所述B组由凹面朝向被检眼侧的1个或多个正弯月形状的透镜成分构成,
在将所述B组的焦距设为fB,将所述后组的焦距设为fR的情况下,满足以0.4<fB/fR<2.5表示的条件式。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眼科装置,其中,
在将构成所述A组所包括的所述接合透镜的正透镜的焦距设为fAp的情况下,
所述A组所包括的所有所述接合透镜内的所有正透镜满足以0.9<fAp/fR<3.7表示的条件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尼康;奥普托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株式会社尼康;奥普托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80031198.0/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