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尘装置和除尘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32983.8 | 申请日: | 2019-06-07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0431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08 |
发明(设计)人: | 铃村启;薮知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金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4F7/06 | 分类号: | F24F7/06;A61L9/16;F24F13/06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吴春沧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除尘 装置 系统 | ||
在送风门(20)处以沿上下方向隔开间隔的方式形成有多个吹出口(22)。能通过多个翼片(23)将多个吹出口(22)打开、关闭。此外,根据欲经过送风门(20)的对象人员(T)的身高,利用翼片(23)将向对象人员(T)的脸部吹出空气的位置的吹出口(22)封堵,从而朝对象人员(T)的颈部以下吹出空气。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一种除尘装置和除尘系统。
背景技术
以往,已知有一种风淋装置,从空气喷嘴向对象人员(入室者)吹出空气,从而从对象人员掸出粉尘(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5464726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然而,在以往的风淋装置中,向对象人员全身吹出空气,因此,脸部被吹拂空气的对象人员可能会感觉到不舒服。
本公开的目的在于,通过对空气的吹出位置进行设计来抑制对象人员感觉到不舒服。
解决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
本公开的第一形态以朝向对象人员(T)吹出空气而去除尘埃的除尘装置作为对象。此外,其特征是,包括:风扇(25),所述风扇输送空气;以及吹出位置改变部(23、33),所述吹出位置改变部将从所述风扇(25)输送并朝向所述对象人员(T)的空气的吹出位置改变,所述吹出位置改变部(23、33)构成为根据所述对象人员(T)的身高来改变所述吹出位置,以朝向所述对象人员(T)的颈部以下吹出空气。
在第一形态中,通过根据对象人员(T)的身高来改变空气的吹出位置,以朝向对象人员(T)的颈部以下吹出空气。由此,能抑制空气向对象人员(T)的脸部吹拂。
本公开的第二形态是在第一形态的基础上,其特征是,所述吹出位置改变部(23)构成为从室内空间(S1)朝室外空间(S2)向所述对象人员(T)吹出空气。
在第二形态中,从室内空间(S1)朝室外空间(S2)向对象人员(T)吹出空气。由此,附着于对象人员(T)的尘埃在被去除之后,能沿着空气流排出至室外空间(S2)。
本公开的第三形态是在第一或第二形态的基础上,其特征是,所述吹出位置改变部(23)构成为从上方朝下方向所述对象人员(T)吹出空气。
在第三形态中,从上方朝下方向对象人员(T)吹出空气。由此,能抑制附着于对象人员(T)的尘埃被去除之后,尘埃浮游而再次附着于对象人员(T)。
本公开的第四形态是在第一至第三形态中的任一形态的基础上,其特征是,所述除尘装置设置有吹出口(22),所述吹出口从与入室方向交叉的横向吹出空气,所述入室方向是所述对象人员(T)从室外空间(S2)朝向室内空间(S1)的方向,在所述入室方向的跟前侧开口的所述吹出口(22)设置于比在所述入室方向的里侧开口的所述吹出口(22)更高的位置处。
在第四形态中,使在入室方向的跟前侧开口的吹出口(22)的高度比在入室方向的里侧开口的吹出口(22)的高度更高。具体而言,在对象人员(T)朝入室方向移动时,首先,将对象人员(T)上半身的尘埃去除。之后,即使去除的尘埃再次附着于对象人员(T)的下半身,也能通过从里侧的吹出口(22)吹出的空气将对象人员(T)下半身的尘埃去除。
本公开的第五形态是在第一至第四形态中的任一形态的基础上,其特征是,所述除尘装置包括附加部(12),所述附加部将有用成分附加于由所述风扇(25)输送的空气。
在第五形态中,将有用成分附加于由风扇(25)输送的空气。由此,能附加例如除臭剂、除菌剂和芳香剂等以作为有用成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大金工业株式会社,未经大金工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80032983.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