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冲击波式吹灰器支承构造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33947.3 | 申请日: | 2019-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15428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7-04 |
发明(设计)人: | 吉川充;森田介斗 | 申请(专利权)人: | 川崎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F23J3/02 | 分类号: | F23J3/02;F22B37/48;F28G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于靖帅;黄纶伟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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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冲击波 式吹灰器 支承 构造 | ||
冲击波式吹灰器支承构造具有:冲击波式吹灰器,其构成为贯通装置的壁的喷嘴能够相对于吹灰器主体装卸;以及吊架,其从轨道悬挂吹灰器主体,通过沿着轨道移动而使吹灰器主体在与喷嘴结合的常设位置和从喷嘴分离的退避位置之间移动,轨道在俯视时在常设位置与退避位置之间弯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冲击波式吹灰器支承构造。
背景技术
以往,例如在锅炉等装置中,为了去除附着在装置内的设备表面(例如过热器的表面)上的灰尘,设置有冲击波式吹灰器(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该冲击波式吹灰器使含有燃料气体和氧的混合气燃烧而产生冲击波,并将该冲击波放出到装置的内部空间。该冲击波的释放将灰尘从设备内的设备表面上去除。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05-172418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课题
一般而言,冲击波式吹灰器构成为贯通装置的壁的喷嘴能够相对于吹灰器主体装卸,在检查冲击波式吹灰器时需要将它们分离。具体而言,首先将吹灰器主体与喷嘴分离,然后将喷嘴从壁中拉出。
然而,由于吹灰器主体的重量比喷嘴重,所以吹灰器主体被支承,使得在组装时不会在喷嘴上施加由吹灰器主体的重量引起的应力。目前,通常用吊架从轨道悬挂吹灰器主体,该轨道安装在用于支承锅炉等装置的构造物上或者安装在与该构造物相邻的板等结构上。
这样,在吹灰器主体由吊架从轨道悬挂的情况下,轨道沿喷嘴的轴向延伸。这是为了在释放冲击波时允许吹灰器主体沿喷嘴的轴向往复运动。因此,如果增加轨道的长度,则通过在将吹灰器主体与喷嘴分离后使吊架沿着轨道移动,能够在喷嘴与吹灰器主体之间确保喷嘴的拉拔空间,之后将喷嘴从壁拉拔。
但是,在这种支承构造中,在比喷嘴的拉拔空间更靠后方(相对于吹灰器主体与喷嘴相反的一侧)的位置需要吹灰器主体的退避空间。
因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能够减小冲击波式吹灰器的后方所需的空间的支承构造。
用于解决课题的手段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的一个观点的冲击波式吹灰器支承构造的特征在于,具有:冲击波式吹灰器,其构成为贯通装置的壁的喷嘴能够相对于吹灰器主体装卸;以及吊架,其从轨道悬挂所述吹灰器主体,通过沿着所述轨道移动而使所述吹灰器主体在与所述喷嘴结合的常设位置和从所述喷嘴分离的退避位置之间移动,所述轨道在俯视时在所述常设位置与所述退避位置之间弯折。
本发明的其他方面的冲击波式吹灰器支承构造的特征在于,具有:冲击波式吹灰器,其构成为贯通装置的壁的喷嘴能够相对于吹灰器主体装卸;以及台车,其能够在地面上沿所述喷嘴的轴向和与所述喷嘴的轴向不同的方向的至少两个方向移动,该台车载置有所述吹灰器主体。
根据上述任意一种结构,都能够在喷嘴的拉拔空间的侧方确保吹灰器主体的退避空间。因此,能够减小冲击波式吹灰器的后方所需的空间。
例如,可以是,所述台车包含多个脚轮,该多个脚轮的旋转轴能够向任意方向变更。
可以是,所述台车构成为能够变更从所述地面到所述吹灰器主体的载置面的高度。例如,在装置是锅炉的情况下,形成废气路径的壁的热膨胀改变了该壁与其周围的板之间的水平差。相对于此,若台车构成为能够变更从地面(任意的板的上表面)到载置面的高度,则能够吸收这样的水平差的变化。
可以是,在所述壁上以从该壁突出的方式设置有固定管,所述喷嘴在插入于所述固定管内的状态下固定于所述固定管。根据该结构,喷嘴的拉拔空间变长,因此上述效果特别有益。
例如,可以是,所述装置是包含废气路径的锅炉,该废气路径流有来自焚烧废弃物的焚烧炉的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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