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喘鸣检测装置和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36454.5 | 申请日: | 2019-05-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03588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3-24 |
发明(设计)人: | 松本直树;桥野贤治;朝井庆;大上直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欧姆龙健康医疗事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B7/04 | 分类号: | A61B7/04;A61B5/08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鹿屹;李雪春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检测 装置 存储 介质 | ||
1.一种喘鸣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声音测定部,用于测定被测定者的肺音的信号;
喘鸣判定部,根据发出开始喘鸣的检测处理的指示之后由所述声音测定部测定出的肺音的信号,进行判定所述被测定者的肺音是否包含喘鸣的处理;以及
控制部,在发出所述指示之后由所述声音测定部最初测定出的所述信号的测定开始时点起的经过时间达到预先决定的规定时间的情况下,结束所述声音测定部对肺音的信号的测定并通知无喘鸣的结果,在由所述喘鸣判定部判定为所述被测定者的肺音包含喘鸣的情况下,结束所述声音测定部对肺音的信号的测定并通知有喘鸣的结果,
所述规定时间是选自10秒以上且30秒以下的范围的时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喘鸣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
还包括无效期间判定部,所述无效期间判定部判定由所述声音测定部测定出的所述信号是否是有可能影响所述处理的结果的特定信号,在判定为所述信号是所述特定信号的情况下,将测定出所述信号的期间判定为无效期间,
所述控制部进一步在被判定为所述无效期间的期间的合计时间超过预先决定的阈值的情况下,结束所述声音测定部对肺音的信号的测定,并通知处于不能判定有无喘鸣的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喘鸣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阈值是所述规定时间的一半的值。
4.一种喘鸣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声音测定部,用于测定被测定者的肺音的信号;
喘鸣判定部,根据发出开始喘鸣的检测处理的指示之后由所述声音测定部测定出的肺音的信号,进行判定所述被测定者的肺音是否包含喘鸣的处理;
有效期间判定部,判定由所述声音测定部测定出的所述信号是否是有可能影响所述处理的结果的特定信号,在判定为所述信号不是所述特定信号的情况下,将测定出所述信号的期间判定为有效期间;以及
控制部,在发出所述指示之后的被判定为所述有效期间的期间的合计时间达到预先决定的规定时间的情况,以及由所述喘鸣判定部判定为所述被测定者的肺音包含喘鸣的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情况下,结束所述声音测定部对肺音的信号的测定,并通知所述处理的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喘鸣检测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规定时间是选自10秒以上且30秒以下的范围的时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欧姆龙健康医疗事业株式会社,未经欧姆龙健康医疗事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80036454.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