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压力缓和性基剂或化妆品的评价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38197.9 | 申请日: | 2019-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72774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16 |
发明(设计)人: | 武冈永里子;野水千枝子;寺田敏明;谷田正弘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资生堂 |
主分类号: | G01N33/15 | 分类号: | G01N33/15;A61K8/06;A61K8/34;A61K8/73;A61K8/81;A61K8/89;A61K8/891;A61Q1/00;A61Q19/00;G01N33/5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曾祯;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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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压力 缓和 性基剂 化妆品 评价 方法 | ||
1.一种压力缓和性基剂或压力缓和性化妆品的评价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测定受检基剂或化妆品的涂抹时的动摩擦力的步骤、和
由测得的动摩擦力评价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的压力缓和效果的步骤,
动摩擦力在测定开始之后不到30秒开始上升,持续上升直到在测定开始之后150秒以内产生的变化点,在所述上升开始之后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相对于不涂抹基剂或化妆品时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为45~70%的范围内的情况下,评价为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
2.一种压力缓和性基剂或压力缓和性化妆品的筛选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测定受检基剂或化妆品的涂抹时的动摩擦力的步骤、和
由测得的动摩擦力判断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的压力缓和效果的步骤,
动摩擦力在测定开始之后不到30秒开始上升,持续上升直到在测定开始之后150秒以内产生的变化点,在所述上升开始之后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相对于不涂抹基剂或化妆品时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为45~70%的范围内的情况下,判断为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在将通过所述方法而评价或判断为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的基剂或化妆品涂抹在了肌肤上的情况下,在涂抹后20秒~40秒开始获得亲和感,在超过40秒且小于70秒亲和感结束。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在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的涂布时所述上升开始后的动摩擦力的变化的大小、即动摩擦力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相对于所述上升开始后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为40~65%的范围内的情况下,评价为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在所述动摩擦力在经过了所述变化点之后持续减少的情况下,评价为所述受检基剂或化妆品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
6.一种支援对象的美容行为的美容辅导方法或推荐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向强烈感到肌肤负担感的对象,提出压力缓和性基剂或压力缓和性化妆品的步骤,所述压力缓和性基剂是通过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而评价或判断为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的压力缓和性基剂,所述压力缓和性化妆品是通过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而评价或判断为具有缓和压力的效果的压力缓和性化妆品。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进一步包括:通过洗脸后的感觉的频率来测定对象的负担感等级的步骤,
所述强烈感到肌肤负担感的对象是通过所述测定而判断为负担感等级高的人。
8.一种压力缓和用化妆品,其特征在于,动摩擦力在测定开始之后不到30秒开始上升,持续上升直到在测定开始之后150秒以内产生的变化点,所述上升开始之后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相对于不涂抹化妆品时的动摩擦力的最大值为45~70%的范围内。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化妆品,相对于所述化妆品的总重量,
包含0.2~0.6重量%的羧基聚硅氧烷;或
包含0.2~0.6重量%的羧基聚硅氧烷和0.3~4.0重量%的聚二甲基硅氧烷;或
包含0.3~0.5重量%的丙烯酰基二甲基牛磺酸铵/山嵛醇聚醚-25甲基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或
包含合计值为9.0重量%以上的甘油和2元二醇、1.0~5.0重量%的EO/PO加聚物、和0.1~0.2重量%的黄原酸胶;或
包含合计值为9.0重量%以上的甘油和2元二醇、0.1重量%以上的EO/PO加聚物、0.3~0.5重量%的丙烯酰基二甲基牛磺酸铵/山嵛醇聚醚-25甲基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和0.02~0.8重量%的黄原酸胶;或
包含合计值为9.0重量%以上的甘油和2元二醇、0.1重量%以上的EO/PO加聚物、0.2~0.6重量%的羧基聚硅氧烷、0.3~4.0重量%的聚二甲基硅氧烷、0.3~0.7重量%的高级醇、0.3~2.0重量%的烯烃低聚物、和0.05~2.0重量%的聚丙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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