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有机电致发光材料以及包含其的有机电致发光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41599.4 | 申请日: | 2019-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11229243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1-29 |
发明(设计)人: | 李琇炫 | 申请(专利权)人: | 罗门哈斯电子材料韩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K11/06 | 分类号: | C09K11/06;H01L5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0 | 代理人: | 徐舒 |
地址: | 韩国忠***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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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有机 电致发光 化合物 材料 以及 包含 装置 | ||
1.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由下式1表示:
其中,
X表示-N=、-NR5-、-O-或-S-;
Y表示-N=、-NR6-、-O-或-S-;其前提是当X是-N=时,Y是-NR6-、-O-或-S-,或者当X是-NR5-时,Y是-N=、-O-或-S-;
HAr表示含有至少一个氮(N)的取代或未取代的(7元至30元)杂芳基;
L表示单键、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亚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亚杂芳基;
R1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
R2至R6各自独立地表示氢、氘、卤素、氰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3元至30元)杂芳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3-C30)环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氧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C1-C30)烷基甲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C1-C30)烷基(C6-C30)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二(C6-C30)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三(C6-C30)芳基甲硅烷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单-或二-(C1-C30)烷基氨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单-或二-(C6-C30)芳基氨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1-C30)烷基(C6-C30)芳基氨基;或者可以与相邻取代基连接形成环;
a’、b’、和c’各自独立地表示1或2的整数;
d’表示1至4的整数;并且
当a’、b’、和c’是2,或d’是2或更大时,每个R1、每个R2、每个R3、或每个R4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中,HAr表示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唑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喹唑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二苯并喹喔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喔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喹喔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喹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喹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异喹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异喹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萘啶基、取代或未取代的噌啉基、取代或未取代的酞嗪基、或取代或未取代的苯并噻吩并嘧啶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有机电致发光化合物,其中,所述式1由下式2表示:
其中,
X、Y、L、R1至R4、和a’至d’是如权利要求1中所定义的;
与L键合的X11至X17之一表示碳原子;
未与L键合的其余的X11至X17各自独立地表示N或CR11;
R11是如R2中所定义的;并且
当X11至X17中的两个或多个是CR11时,每个R11可以是相同或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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