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毛发化妆品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49409.3 | 申请日: | 2019-07-2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512487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16 |
发明(设计)人: | 江原雅宜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资生堂 |
主分类号: | A61K8/37 | 分类号: | A61K8/37;A61K8/31;A61K8/34;A61K8/81;A61Q5/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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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毛发 化妆品 | ||
1.一种毛发化妆品,其特征在于,含有:
(A)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其包含(A-1)HLB为1~6的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及(A-2)HLB为7~20的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
(B)油剂,其包含选自酯油及烃油中的至少1种;
(C)多元醇;
(D)聚合物;和
(E)水,
所述(A-1)的配合量相对于(A-2)的配合量的比率(A-1)/(A-2)为0.01~0.2的范围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毛发化妆品,其中,所述(A)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的配合量((A-1)与(A-2)的合计配合量)与所述(B)油剂的配合量的比率A/B为2~5的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毛发化妆品,其中,所述(A)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的配合量((A-1)与(A-2)的合计配合量)与所述(C)多元醇的配合量的比率A/C为1~3的范围内。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化妆品,其中,所述(A)非离子性表面活性剂的配合量((A-1)与(A-2)的合计配合量)与所述(E)水的配合量的比率A/E为0.5~2的范围内。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化妆品,其中,所述(B)油剂为酯油。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毛发化妆品,其中,所述(D)聚合物为毛发定型用聚合物。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毛发化妆品,其中,所述(D)聚合物为选自由(VP/VA)共聚物、聚丙烯酸酯交联聚合物-3及(甲基丙烯酰氧乙基羧基甜菜碱/甲基丙烯酸烷基酯)共聚物组成的组中的至少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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