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轻型中空段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78043.2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6385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发明(设计)人: | J·尤塞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1/02 | 分类号: | A24D1/02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赵培训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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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轻型 中空 气溶胶 生成 制品 | ||
1.一种用于在加热时产生可吸入气溶胶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
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杆;
中空管状段,所述中空管状段在所述杆的下游位置处,所述中空管状段与所述杆纵向对准,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限定从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上游端一直延伸到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下游端的腔;以及
通风区,所述通风区在沿着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位置处;
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具有小于约25毫米的长度;
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总长度为约40毫米至约70毫米;
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重量与由所述中空管状段限定的内腔的体积之间的比率优选地小于1毫克/立方毫米;
并且其中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所述杆包括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所述杆具有以干重计至少约10%的气溶胶形成剂含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包括包装材料,所述包装材料也包裹所述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包括由聚合物材料或纤维素材料形成的管,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还包括包裹所述杆和所述管的包装材料。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重量与由所述中空管状段限定的所述内腔的体积之间的比率小于0.2毫克/立方毫米。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内部等效直径在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处为至少约5毫米。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内部等效直径在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处小于约9毫米。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具有至少约10毫米的长度。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将所述腔划分为上游子腔和下游子腔,所述上游子腔从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上游端延伸到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所述下游子腔从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延伸到所述中空管状段的所述下游端,并且其中所述上游腔的长度与所述下游腔的长度之间的比率优选地为至少约0.15。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周壁的厚度小于约1.5毫米。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RTD在约30毫米H2O至约90毫米H2O之间。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重量与由所述中空管状段限定的所述内腔的体积之间的所述比率优选地小于0.5毫克/立方毫米。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具有至少约20%的通风水平。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具有小于约50%的通风水平。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与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上游端之间的距离为至少约2毫米。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与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上游端之间的距离与所述中空管状段在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处的等效内径之间的比率小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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