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通风中空段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81151.5 | 申请日: | 2019-1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16385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7-23 |
发明(设计)人: | J·乌瑟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菲利普莫里斯生产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1/02 | 分类号: | A24D1/02;A24D3/02;A24D3/04;A24F40/20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顾玉莲 |
地址: | 瑞士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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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通风 中空 气溶胶 生成 制品 | ||
1.一种用于在加热时产生可吸入气溶胶的气溶胶生成制品,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包括:
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杆;
包括过滤材料塞的衔口段,所述衔口段布置在所述杆的下游并且与所述杆纵向对准;以及
中空管状段,所述中空管状段位于所述杆与所述衔口段之间的位置处,所述中空管状段与所述杆和所述衔口段纵向对准,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限定一直延伸到所述衔口段的上游端的腔;
通风区,所述通风区位于沿着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位置处;
其中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所述杆具有小于约15毫米的长度;
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总长度为约40毫米至约70毫米;
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位于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处的等效内径为至少约5毫米;并且
其中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所述杆包括至少一种气溶胶形成剂,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所述杆具有以干重计至少约10%的气溶胶形成剂含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包括包装材料,所述包装材料也包裹所述杆和所述衔口段。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包括由聚合物材料或纤维素材料形成的管,加热式气溶胶生成制品还包括包裹所述杆、所述管和所述衔口段的包装材料。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等效内径沿着所述中空管状段的长度基本恒定。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位于沿着所述中空管状段的离所述衔口段的上游端至少2微米的位置处。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位于沿着所述中空管状段的离气溶胶生成基材的所述杆的下游端小于25毫米的位置处。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位于沿着所述中空管状段的离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上游端小于约18毫米的位置处。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具有至少约10%的通风水平。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具有小于约60%的通风水平。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长度在约10毫米至约30毫米之间。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状段的周壁在所述通风区的所述位置处的厚度小于约1.5毫米。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中空管段的所述厚度为至少约100微米。
1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RTD在约30毫米H2O至约90毫米H2O之间。
1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与所述中空管状段的上游端之间的距离小于约15毫米。
1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气溶胶生成制品,其中所述通风区与所述气溶胶生成制品的上游端之间的距离小于约4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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