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通信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91862.0 | 申请日: | 2019-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90972A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08 |
发明(设计)人: | 坂元敬;土居克良;中岛健;中川武彦;坪仓翔太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8G1/01 | 分类号: | G08G1/01;G08B21/00;G08G1/13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赛恩倍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334 | 代理人: | 叶乙梅 |
地址: | 日本国大***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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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通信 终端 | ||
1.一种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加速度传感器;
位置获取天线;
通信接口;以及
处理器,其在通常动作模式下,经由所述通信接口发送利用所述加速度传感器获取到的加速度信息及利用所述位置获取天线获取到的当前位置信息,在利用所述加速度传感器检测到第一规定值以上的振动时,过渡到异常状态,在所述异常状态下提高所述加速度信息或所述当前位置信息的获取或发送的频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存储器,
所述处理器在通常动作模式下,将利用所述加速度传感器获取到的加速度信息及利用所述位置获取天线获取到的当前位置信息存储到所述存储器中,并经由所述通信接口发送所述加速度信息与所述当前位置信息的一部分,在过渡到异常状态时,发送追溯到过渡之前已存储的所述加速度信息或所述当前位置信息。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器在过渡到所述异常状态之后,当经过了规定时间时,恢复到通常动作模式。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器在过渡到所述异常状态之后,利用所述加速度传感器在规定时间以上未检测到振动时,经由所述通信接口进行规定的通知。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的任一项所述的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处理器在通常动作模式下,利用加速度传感器在规定时间以上持续检测到比所述第一规定值小的第二规定值以下的振动时,进一步降低所述加速度信息或所述当前位置信息的获取或发送的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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