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010017140.5 | 申请日: | 2020-01-0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953868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吴易锡;徐仁邦;陈靖轩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硕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黄艳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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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装置 | ||
1.一种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包含:
机身;
影像撷取器,能够转动地设置于所述机身上,用以撷取物体的影像;
显示器,设置于所述机身的第一侧并具有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用以显示所述物体的影像;
马达组件,电性连接所述影像撷取器;以及
处理器,电性连接所述影像撷取器、所述显示器以及所述马达组件,并用以控制所述马达组件,
其中,所述显示区域具有中心范围,所述处理器根据显示于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物体与所述显示区域的尺寸比例选定所述中心范围的尺寸,所述中心范围的尺寸为第一尺寸或第二尺寸,所述第二尺寸大于所述第一尺寸,所述处理器将显示于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物体的尺寸乘上加乘倍率所得到的加乘数值与所述第一尺寸或所述第二尺寸的至少其中之一进行比较来判断要选用所述第一尺寸或所述第二尺寸来作为所述中心范围的尺寸,当显示于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物体的至少一部分未在所述中心范围时,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马达组件驱动所述影像撷取器追踪所述物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心范围的所述第一尺寸为所述显示区域的尺寸的第一特定比例,所述中心范围的所述第二尺寸为所述显示区域的尺寸的第二特定比例,其中所述第二特定比例大于所述第一特定比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物体的所述加乘数值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尺寸时,则所述处理器选用所述第一尺寸作为所述中心范围的尺寸。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物体的所述加乘数值大于所述第一尺寸但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尺寸时,则所述处理器选用所述第二尺寸作为所述中心范围的尺寸。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物体的所述加乘数值大于所述第二尺寸时,所述处理器选用所述第二尺寸作为所述中心范围的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显示于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物体包含物体中心位置,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中心范围包含区块中心位置,当显示于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物体的至少一部分未在所述中心范围时,所述处理器控制所述马达组件驱动所述影像撷取器转动,使所述物体中心位置与所述区块中心位置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物体倍率尺寸。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物体倍率尺寸为0.1倍的显示于所述显示区域的所述物体的尺寸。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乘倍率为5倍。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尺寸为所述显示区域的尺寸的0.5倍,所述第二尺寸为所述显示区域的尺寸的0.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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