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人脸识别快递箱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41759.X | 申请日: | 2020-0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106312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4-24 |
发明(设计)人: | 李思翰;李思诺;李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思翰;李思诺;李程伟 |
主分类号: | G07F17/12 | 分类号: | G07F17/12;G07C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李朦 |
地址: | 211100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识别 快递 |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人脸识别快递箱,包括快递箱主体,快递箱主体的前部设有箱门和锁具一,箱门远离快递箱主体的一面设有锁具二,锁具一与锁具二可相互配合将箱门固定在快递箱主体的前部,箱门与快递箱主体组成密闭的空间;箱门设有通孔一,通孔一内套设有面板,面板设有通孔二,面板靠近快递箱主体的一面设有面部识别设备,面部识别设备包括摄像头,摄像头沿通孔二设置在快递箱主体的外部。本发明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性高,因此本发明产品可广泛应用于物流领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物流领域,具体是指一种人脸识别快递箱。
背景技术
在现有物流领域的配送过程中,就快递的安全问题很难得到很好的保障,尤其是在收件人身份验明时,也极其容易出现差错,单纯的改进物流制度又会极大地削弱快递的便捷性。因此,研发一种即可保证快递安全性,同时又能保证使用便捷性的快递箱是极其必要的。
发明内容
为解决以上技术难题,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人脸识别快递箱,包括快递箱主体,所述快递箱主体的前部设有箱门和锁具一,所述箱门远离所述快递箱主体的一面设有锁具二,所述锁具一与所述锁具二可相互配合将所述箱门固定在所述快递箱主体的前部,所述箱门与所述快递箱主体组成密闭的空间;所述箱门设有通孔一,所述通孔一内套设有面板,所述面板设有通孔二,所述面板靠近快递箱主体的一面设有面部识别设备,所述面部识别设备包括摄像头,所述摄像头沿所述通孔二设置在所述快递箱主体的外部。
进一步地,所述锁具一包括锁扣盒,所述锁具二包括机电一体锁。
进一步地,所述箱门远离所述锁具一的一侧与所述快递箱主体使用铰链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面部识别设备靠近所述快递箱主体的一面还设有稳压电源、通信模块、微型控制器和存储器,所述面部识别设备远离所述快递箱主体的一面还设有操作按键。
进一步地,所述稳压电源包括电池,所述通信模块包括GPRS装置,所述微型控制器包括STM32单片机,所述存储器包括硬盘。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一呈矩形。
进一步地,所述通孔二呈圆形。
进一步地,所述快递箱主体呈长方体形。
进一步地,所述箱门呈矩形。
进一步地,所述快递箱主体与所述箱门的材料包括尼龙。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优点:
(1)增设的锁具解决了快递箱本身的安全性问题;
(2)增设的面部识别设备既增强了快递箱本身的安全性,又解决了快递箱使用便捷性问题;
(3)面部识别设备与锁具相互配合,保证了快递箱内部物品的安全性,使物品被锁定后难以被替换。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系统框图。
如图所示:
1-快递箱主体,2-摄像头,3-锁具一,4-锁具二,5-通孔二,6-箱门,7-操作按键,8-面板,9-通孔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但需要声明的是,以下实施例中所涉及的数字、科学技术名词以及工艺方法等,只是为了更好的描述解释本发明内容,并不是为了限制本发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不仅限于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思翰;李思诺;李程伟,未经李思翰;李思诺;李程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041759.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