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以及存储介质有效
申请号: | 202010047615.5 | 申请日: | 2020-01-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42783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0-26 |
发明(设计)人: | 刘侃;吴建国;韩波;吴新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40/04 | 分类号: | G06Q40/04;G06Q20/38;G06F16/2458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熊永强;杜维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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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交易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计算机 设备 以及 存储 介质 | ||
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以及存储介质,方法包括:获取目标用户在结算时间戳的基准剩余业务量;获取所述目标用户的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所述历史交易记录包括交易时间戳,所述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中每个历史交易记录包括的交易时间戳均小于或等于所述结算时间戳;根据所述基准剩余业务量确定所述每个历史交易记录分别对应的交易剩余业务量。采用本申请,可以丰富历史交易记录的数据种类,以及直观表达用户的历史资源数据量情况。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以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互联网金融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有关金融业务的交易行为,目前各金融机构与用户通过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发生交易行为。依托于互联网的信息高效传播效率,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获得信息更加便捷,信息透明度更高,因此拥有更高的用户信赖度。
用户可以将资源数据存放在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并在该互联网金融交易平台发生交易行为,平台生成对应的历史交易记录。但历史交易记录中只会记录交易金额、交易对象以及交易时间,所记录的数据类型单一,进而导致记录的数据不能直观表达用户的历史资源数据量情况。
发明内容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交易数据处理方法、装置、计算设备以及存储介质,可以丰富历史交易记录的数据种类,以及直观表达用户的历史资源数据量情况。
本申请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交易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目标用户在结算时间戳的基准剩余业务量;
获取目标用户的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历史交易记录包括交易时间戳,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中每个历史交易记录包括的交易时间戳均小于或等于结算时间戳;
根据基准剩余业务量确定每个历史交易记录分别对应的交易剩余业务量。
本申请实施例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交易数据处理装置,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用户在结算时间戳的基准剩余业务量;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获取目标用户的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历史交易记录包括交易时间戳,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中每个历史交易记录包括的交易时间戳均小于或等于结算时间戳;
确定模块,用于根据基准剩余业务量确定每个历史交易记录分别对应的交易剩余业务量。
其中,第一获取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目标用户的至少一个关联业务对象;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分别获取每个关联业务对象在结算时间戳对应的单位剩余业务量;
第一获取单元,还用于将至少一个单位剩余业务量叠加为基准剩余业务量。
其中,第二获取单元,具体用于接收结算终端发送的关联业务对象在结算时间戳对应的第一剩余业务量,从本地文件中获取关联业务对象在结算时间戳对应的第二剩余业务量,若第一剩余业务量和第二剩余业务量相同,则将第一剩余业务量确定为关联业务对象在结算时间戳对应的单位剩余业务量。
其中,确定模块,包括:
划分单元,用于将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划分为第一历史交易记录和至少一个第二历史交易记录;第一历史交易记录是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中具有最大交易时间戳的历史交易记录;至少一个第二历史交易记录是至少一个历史交易记录中除第一历史交易记录以外的历史交易记录;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将基准剩余业务量作为与第一历史交易记录对应的交易剩余业务量;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根据基准剩余业务量,确定与每个第二历史交易记录分别对应的交易剩余业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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