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51259.4 | 申请日: | 2020-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212271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29 |
发明(设计)人: | 赵曲;梅松叶;涂光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惟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H04N5/225;H04N5/76 |
代理公司: | 北京化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833 | 代理人: | 尹均利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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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智能 识别 技术 便携式 移动 执法 终端 | ||
1.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包括机身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身主体(1)的后侧设置有用于与佩戴者衣物相互扣装的夹持机构(2),所述机身主体(1)的前侧嵌设有触摸屏(14),并在机身主体(1)前侧的顶端安装有用于拍摄执法的摄像机构(5),且机身主体(1)表面设置有用于覆盖触摸屏(14)的翻转壳(3),所述翻转壳(3)的外表面卡装有用于读取二代身份证的读卡器(4),所述翻转壳(3)的内表面设置有数字键盘(9),且数字键盘(9)的底侧安装有指纹敏感器(10),所述机身主体(1)边侧靠近上下两端的位置处分别设置有拾音器(7)和扬声器(6);
所述机身主体(1)的内部通过螺丝固定连接有电路板(8),且电路板(8)的表面从上而下依次设置有无线信息传输模块(82)、GPS模块(83)、加密存储模块(84)、中央处理器(81)以及智能处理模块(85),所述机身主体(1)内位于电路板(8)一侧的位置处设置有二号锂电池(13)。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夹持机构(2)包括转轴座(21)、上夹具(22)以及下夹具(23),所述上夹具(22)位于机身主体(1)的一侧,并通过设置转轴座(21)连接,所述机身主体(1)的一端以转轴座(21)为旋转中心。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夹具(23)的截面呈“L”形,且下夹具(23)的内部设置有一号锂电池(12),所述下夹具(23)表面与机身主体(1)相对的一侧设置有连接端子(11),所述一号锂电池(12)通过连接端子(11)对机身主体(1)内设的电路板(8)进行充电。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机构(5)包括摄像探头(51)和安装于摄像探头(51)两侧的点阵红外灯(52),所述摄像机构(5)与智能处理模块(85)之间通过设置数据线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读卡器(4)的截面呈“T”字形结构,所述翻转壳(3)的外表面开设有用于卡装读卡器(4)的凹槽,且读卡器(4)与中央处理器(81)之间通过设置导线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拾音器(7)和扬声器(6)均通过设置导线与中央处理器(81)连接,所述拾音器(7)包括拾音头(71)、通过强力胶粘合在拾音头(71)中部底端的磁片(72)以及弹簧线(73),所述弹簧线(73)的两端分别与拾音头(71)和电路板(8)连接。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处理模块(85)包括智能视频分析模块(851)、语音识别模块(852)以及指纹识别模块(853),所述智能视频分析模块(851)用于对摄像机构(5)所拍摄的视频画面进行自动监控和检测,所述语音识别模块(852)与拾音器(7)电性连接,所述指纹识别模块(853)与指纹敏感器(10)电性连接。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智能识别技术的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密存储模块(84)包括临时存储单元(841)和网络存储单元(842),其加密存储模块(84)用于对智能处理模块(85)内的信息进行加密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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