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54137.0 | 申请日: | 2020-01-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116587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5-19 |
发明(设计)人: | 王志国;刘巍;谭超;黄嘉若;孙志伟;陈竞博;陈潜;郭学民;杜文;刘建福;钟科军;谭新良;易建华;陈超英;陈超;杨静;袁岐山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1/00 | 分类号: | A24D1/00;A24B3/14 |
代理公司: | 长沙正奇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3113 | 代理人: | 卢宏 |
地址: | 410007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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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货架 危害 烟卷 | ||
本专利提供一种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包括卷烟纸、过滤嘴以及气溶胶生成基质,气溶胶生成基质包括经增烟处理的烟草薄片和/或经增烟处理的烟丝,制造经增烟处理的烟草薄片的烟草薄片原料包括传统烟草薄片浆料和增烟剂,经增烟处理的烟丝包括传统烟丝和增烟剂,其中,增烟剂具有低潮解性,从根本上解决大量添加了雾化剂的烟支容易吸潮从而产生黄斑的问题,在提升卷烟发烟效果的同时,设法延长卷烟货架期。
技术领域
本专利涉及低危害增烟卷烟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
背景技术
为了消费者身体健康,烟草行业多年来一直推动卷烟产品的减害降焦,但较低的危害性和较好的满足感常常是一对矛盾,低危害卷烟的一个缺陷在于卷烟感官上的烟雾量较少。特别是在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领域,由于烟草材料产生烟雾的能量来自于加热器具而非自身燃烧,显然加热方式获得的温度远低于点燃方式,所以无添加剂的烟草材料在加热条件下生成的烟雾量往往不尽如人意。
于是人们通过往低危害性的烟草材料中添加增大烟雾量的物质来满足感官上的需求。现有制品使用的传统雾化剂一般为常温下液态的丙二醇和丙三醇,它们具有优良的发烟性能,但它们强吸湿性会给卷烟产品带来一些问题。由于烟支极易吸潮,例如在菲莫国际的电加热不燃烧卷烟里,推向市场较早的Marlboro就存在烟支容易吸湿的问题,经过一定时间摆放便会出现卷烟纸发黄,货架期非常短。后来推出的HEETS相比Marlboro,前者在卷烟纸和烟草材料之间使用了一层类似铝箔纸、不透水的材料,可以防止卷烟纸表面出现发黄。但这只是障眼法,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大量添加了雾化剂的烟支容易吸潮从而产生卷烟纸发黄的问题。
因此,有必要研发出一种全新的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即在提升卷烟发烟效果的同时,设法延长卷烟货架期。
发明内容
本发明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全新的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即在提升卷烟发烟效果的同时,设法延长卷烟货架期。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专利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包括卷烟纸、过滤嘴以及气溶胶生成基质,所述气溶胶生成基质包括经增烟处理的烟草薄片和/或经增烟处理的烟丝,制造所述经增烟处理的烟草薄片的烟草薄片原料包括传统烟草薄片浆料和增烟剂,所述经增烟处理的烟丝包括传统烟丝和增烟剂,所述增烟剂具有低潮解性。本发明在制造经增烟处理的烟草薄片时,可采用传统烟草薄片浆料和增烟剂作为烟草薄片原料,从而降低调整烟草薄片口味、香味等感官度的难度,缩短研发周期,也有利于简化生产工艺。在制造经增烟处理的烟丝时,可采用传统烟丝和增烟剂,从而降低调整烟丝口味、香味等感官度的难度,缩短研发周期,也有利于简化生产工艺。
进一步地,所述长货架期低危害增烟卷烟在40℃、80%RH环境中连续放置25小时后的黄斑投影面积小于50mm2/支。选用具有低潮解性的增烟剂,可以降低了因增烟剂吸湿性强从而导致潮解并使卷烟卷烟纸外表面出现黄斑的风险,延长卷烟产品的货架期,降低黄斑烟的发生率。此外,卷烟的制造生产环境湿度控制范围可以拓宽至30%-60%,即无需在特殊密闭的干燥生产车间内进行生产,从而大大降低生产能耗。
进一步地,所述增烟剂的熔点大于或等于30℃。增烟剂的熔点大于或等于30℃时,在常温下可以保持固态,卷烟在整体感观上,特别是手感上,可以保持干燥的状态,从而与传统卷烟保持一致。此外,干燥烟草薄片和/或烟丝不会弱化卷烟纸的抗张强度,从而可以使用普通卷烟纸进行卷包,而无需采用高成本的具有特殊湿抗张强度的卷烟纸。
进一步地,所述增烟剂的在40℃、80%RH环境中连续放置120min的增重百分比小于或等于8%,则可认为具有低潮解性;如果小于或等于5%则可认为具有很低潮解性;如果小于或等于1%则可认为具有超低潮解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型烟草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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