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演示光学病症的系统和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010061876.2 | 申请日: | 2020-01-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45890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9-20 |
发明(设计)人: | G·基塔;J·格拉 | 申请(专利权)人: | 依视路国际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C7/06 | 分类号: | G02C7/06;G09B23/22 |
代理公司: | 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杜文树 |
地址: | 法国沙***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演示 光学 病症 系统 方法 | ||
本公开涉及用于演示光学病症的系统和方法以及光学制品,其中,所述方法包括:将两个眼科镜片相对于彼此提供在第一位置,其中,每个镜片包括第一视区和第二视区,其中,所述第一视区包括具有视远基准点和在大约‑1.00屈光度与‑4.00屈光度之间的焦度的视远区,并且所述第二视区包括具有视近基准点和在大约+1.00屈光度与大约+4.00屈光度之间的焦度的视近区,并且其中,每个镜片包括在+2.00屈光度与+3.25屈光度之间的下加光;将所述眼科镜片相对于彼此重新定位到第二位置,使得配戴者通过所述视近区能看到每个镜片的视远区,并且配戴者通过所述视远区能看到每个镜片的视近区;以及将所述眼科镜片提供给所述配戴者。
技术领域
本披露总体上涉及用于演示光学病症的系统和方法。更具体地,本披露涉及用于演示老花眼的系统和方法。
背景技术
老花眼是与人眼衰老相关的状况,人眼衰老导致清晰聚焦于近处物体的能力逐渐变差。许多人在45岁左右会注意到老花眼以及聚焦困难,一些人还会感到眼睛疲劳和头痛。实际上,老花眼差不多影响着每个45岁以上的人。根据Jobson光学数据库,45岁及以上的人中93%是老花眼。老花眼牵涉到随着衰老而出现的调节幅度的逐渐丧失。这是由眼睛晶状体变硬引起的,导致眼睛在看近处物体时将光聚焦在视网膜后面而不是视网膜上。症状包括:难以阅读小印刷体、从而必须将阅读材料保持在更远的位置;头痛;以及眼睛疲劳。这是因为眼睛的晶状体改变其形状和长度以聚焦在近处的物品上,但是随着晶状体的老化,其弹性降低,从而导致眼睛聚焦于近处物体的能力逐渐下降。
尽管没有已证实的老花眼预防或治愈方法,但是有许多选项可以将其影响降到最低。一些人可以选择矫正一只眼睛用于近处物体,而矫正另一只眼睛用于更远距离。这被称为“单眼视”。这样做的优点包括视远非常清晰和视近非常清晰,但是一些人对深度感知下降以及当长时间执行专门任务时可能出现的偶尔疲劳感到不舒服。其他更常见的治疗管理选项包括眼镜,比如阅读眼镜或渐进式镜片,所述眼镜在镜片的下部部分具有更高的焦度。这种镜片典型地由配镜师开处方和配发,并由眼科销售人员出售。诊断典型地是由配镜师进行的眼睛检查来完成的。对于自己不是老花眼的配镜师和眼科销售人员而言,他们可能难以理解老花眼者所感受到的症状或难以感同身受。
一种帮助这种非老花眼者更好地理解老花眼者的当前解决方案是使用比如阿托品等药物,这些药物将持续几个小时。阿托品是一种非选择性的抗毒蕈碱阻滞剂。这种药物可以引起短期不适,比如光敏性和视近模糊。光敏性通常在本质上是瞬态的,渐进式镜片将应对视近。长期并发症可以包括对视网膜和晶状体的损伤以及老年前期老花眼。阿托品对睫状肌产生麻痹作用,从而导致对虹膜组织丧失调节,导致瞳孔散大。取决于受试者和所用浓度,外用阿托品(其暂时使调节反射麻痹)会在1至14天内会消失。调节、调节幅度、以及调节反射是指眼睛增大其晶状体的屈光力以将近处物体聚焦在视网膜上的能力。埃德勒眼科生理学(Adler's Eye Physiology of Eye)(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披露了人的调节幅度随着年龄增长而下降,到50到55岁时调节基本上消失了。Neufeld的在此通过引用其整体并入本文用作背景信息的第5,459,133号美国专利中定义的调节能力是通过改变晶状体的形状使其更加凸出而使眼睛针对视近聚焦的能力。
还可以使用其他药物,比如但不限于氢溴酸后马托品(isopto homatropine)、去氧肾上腺素和、以及环戊通。这些药物对患者的影响将短得多,因为其后果将在几个小时内消失。即使在使用有效时间较短的药物时,在药物测试期间,受试者也无法在最佳条件下工作几个小时。这些药物可以使受试者失去能力。进一步地,大多数用于散瞳的药物也对调节反射有影响。这些药物已经在配镜师学校中作为一种帮助学生体验与老花眼相关的调节丧失的工具被使用,但由于只有不到40%的配镜师实际上有资格配发镜片,因此在教育环境中只有一小部分会感受到丧失调节的影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依视路国际公司,未经依视路国际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061876.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