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会议全景影像展开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73379.4 | 申请日: | 2020-0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13037994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5 |
发明(设计)人: | 刘培中 | 申请(专利权)人: | 茂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H04N7/14;H04N7/15;G06K9/34;G06K9/00 |
代理公司: | 天津三元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2203 | 代理人: | 郑永康 |
地址: | 中国台湾新北市***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会议 全景 影像 展开 方法 | ||
一种视频会议全景影像展开方法,透过一影像撷取(capture)步骤,以至少一全景摄影机撷取至少一视频会议全景图像或影像,并再经由一人身特征辨识(bodily human features recognition)步骤,以分别辨识视频会议全景图像或影像中的各与会者被摄影对象的人身特征辨识,并再依该人身特征辨识结果,进行二维(2D)展开图像分割点寻找、影像分割与二维图像展开、缝合(Stitching)处理步骤,以该二维展开图像分割点分别针对会议全景图像或影像中的人身分割冲突予以实时(real time)闪避及修正分割点,以取得一实时反映与完全正确对应该原先视频会议全景图像或影像的二维全景图像(Panorama)。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视频会议全景影像展开方法,特别是以人身特征辨识来做为二维全景图像展开的分割点闪避、调整与缝合、展开依据的方法。
背景技术
现有全景摄影机广泛使用于室内360度会议全景摄影及记录场合,诸如具有多镜头的鱼眼(Fisheye)镜头型态的全景摄影机,可以取得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然而,现有全景摄影机所使用的鱼眼镜头会导致人物变形,甚至无法进行人脸辨识,必需进行变形校正、分割截取及缝合为二维全景图像,就算使用现有非鱼眼镜头的一般全景摄影机镜头,影像虽未变形,但要组合成二维全景图像,也需经影像分割截取及缝合程序,无论如何,上述的鱼眼镜头或非鱼眼镜头的全景摄影机所取得的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在上述分割截取的处理过程中,会有切割到摄影对象的人脸问题,导致最终缝合形成二维的全景图像时,会有遭切割摄影对象人脸被分开在两侧的问题及窘况,实乃目前全景摄影机应用于视频会议全景影像展开所极待解决的课题。
如图1及图2所示,则显示典型现有的鱼眼镜头型式的全景摄影机的摄影及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分割、缝合的操作方式,其中,为了避开切割截取过程,则在会议桌A的某一角度位置,例如:90度位置(即12点钟方向),设置一参考物B,以供置放于会议桌A中的全景摄影机C可以有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分割、缝合的参考基准点,而为了避免参加视讯会的被摄影对象D1、D2、D3及D4在上述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分割、缝合时,会有切割到被摄影对象D1、D2、D3或D4任一者的人脸、人身图像或影像的情况,被摄影对象D1、D2、D3及D4的座位安排亦必需避开该参考物B的前方涵盖范围,以让使用者得以在选择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分割起始点时,得以用该参考物B为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分割起始点,但如此一来,必需让该全景摄影机C的至少一个镜头或一面必需对准该参考物B,因而大幅局限该全景摄影机C的设置与应用范围,并且,使该被摄影对象D1、D2、D3及D4的座位位置与数量也会因此被大幅限制,而不具产业利用价值及经济效益。
另外,在先前专利技术文献方面,如中国台湾专利公报第I549070号「行动装置及其控制方法」发明专利案,其主要目的是利用摄影镜头(即影像撷取单元110)所截取的全景影像中的人脸辨识来控制该行动装置的休眠关闭屏幕或开启屏幕的操作控制,但相同地,在诸如进行该360度全景会议图像或影像分割操作的过程中,亦无法解决被摄影对象的人脸或人身被切割,而造成最终缝合形成二维的全景图像时,会有遭切割摄影对象人脸被分开在两侧的问题及窘况。
除此之外,再如中国台湾专利公报第I633499号「全景影像的显示方法与其电子装置」发明专利案,显示一种应用于手机上的人脸辨识列出人脸显示,后对某个人脸显示操作时上方的全景图示会响应其操作,其主要是应用在手机上的全景拍摄,并无法适用于一般室内的视频会议系统,并且,该手机360viewer的全景影像显示皆为接续摄影画面,并不是将一个全景影像或图像,以上述的截取及缝合方式,形成该二维展开的全景图像,也就是这样的专利前案技术,并不能适用于室内的视讯会的全景影像的切割及缝合处理,退万步言,就算可以应用,但也没有办法解决上述全景影像的切割及缝合处理过程中,该摄影对象的人脸或人身被切割的问题及缺点,仍有不具产业利用价值及经济效益。
发明内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茂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茂杰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073379.4/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