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解质和包括其的锂电池在审
申请号: | 202010078239.6 | 申请日: | 2020-02-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2518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朴仁仙;高明天;金东泳;徐真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10/0567 | 分类号: | H01M10/0567;H01M10/052;H01M10/0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金拟粲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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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解质 包括 锂电池 | ||
1.电解质,其包括:
锂盐;
非水溶剂;
由式2表示的烷基磺酸酯化合物;和
由式3表示的不饱和砜化合物:
式2
其中,在式2中,Q1和Q2各自独立地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1-C20烷基,和
式3
其中,在式3中,Q3和Q4各自独立地为由-(L1)-(R1)表示的基团、乙烯基、烯丙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1-C20烷基,且Q3和Q4的至少一个为由-(L1)-(R1)表示的基团、乙烯基、或烯丙基,
L1为取代或未取代的C2-C20亚烯基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2-C20亚炔基,和
R1为氢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2-C20烷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电解质,所述烷基磺酸酯化合物的量在约0.001重量份-约3重量份的范围内。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对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电解质,所述不饱和砜化合物的量在约0.001重量份-约3重量份的范围内。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相对于100重量份的所述电解质,所述烷基磺酸酯化合物的量与所述不饱和砜化合物的量之和在约0.001重量份-约5重量份的范围内。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
Q1和Q2各自独立地为: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仲丁基、叔丁基、或异丁基;或者
各自被如下的至少一个取代的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仲丁基、叔丁基、或异丁基:氘、-F、-Cl、-Br、-I、氰基、硝基、羟基、甲基、乙基、或丙基,和
Q3和Q4各自独立地为:乙烯基、烯丙基、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仲丁基、叔丁基、或异丁基;或者
各自被如下的至少一个取代的甲基、乙基、丙基、异丙基、丁基、仲丁基、叔丁基、或异丁基:氘、-F、-Cl、-Br、-I、氰基、硝基、羟基、甲基、乙基、和丙基,和
其中Q3和Q4的至少一个为乙烯基或烯丙基。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所述烷基磺酸酯化合物为化合物1或化合物2的至少一种:
化合物1
化合物2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所述不饱和砜化合物为化合物3:
化合物3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解质,其中所述电解质不包括芳族烃化合物或者被卤素取代的芳族烃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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