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属性信息进行支付的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2010092693.7 | 申请日: | 2016-09-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41729B | 公开(公告)日: | 2023-10-10 |
发明(设计)人: | 徐蔚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蔚 |
主分类号: | H04L67/12 | 分类号: | H04L67/12;H04L67/53;H04W4/50;H04W4/80;G06K17/00;G06Q20/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9 | 代理人: | 朱成之;周荣芳 |
地址: | 200072 上海市静安区***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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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属性 信息 进行 支付 方法 装置 移动 终端 | ||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属性信息的数字货币进行支付的方法、装置与移动终端,将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通过移动终端的接口直接连接,基于对编码信息解析提取出的服务信息,并根据用户、第一移动终端、服务提供设备之中任意一方或多方的识别信息,和/或是与所述识别信息进行绑定的信息等各种辅助信息,由服务提供设备单独提供服务,或通过服务提供设备与移动终端和/或后台服务器等各方协作来提供服务。本发明通过主动类、被动类或两者的结合,可以便捷快速地实现传感接入,并有效提升移动支付等操作的安全性。
本案是分案申请
原案发明名称: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连接的系统及服务提供方法
原案申请号:201610835052.X
原案申请日:2016年09月20日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对条形码图像的应用技术,特别涉及一种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服务提供设备的移动终端,基于移动终端与服务提供设备直接连接构建的服务提供系统及其服务提供方法。
背景技术
移动支付,即允许用户使用其移动终端(通常是手机),利用互联网或者近距离传感直接或间接向银行金融机构发送支付指令产生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行为,从而对所消费的商品或服务进行账务支付的一种服务方式。移动支付的本质需要解决两个问题:身份验证与账户体系。基于支付交易结算的即时性的不同,移动支付可分为远程支付和近场支付。不同于远程支付直接将互联网技术嫁接到移动设备上;近场支付(红外线支付、蓝牙支付、声波支付、iBeacon支付(低耗蓝牙)和NFC支付等)还需要移动终端与识读设备具备统一的技术基础以及配套的硬件构造,通过近距离通信技术相连接,为信息识读与账户验证提供信息传输的前提,以满足对用户账户信息的存储、识别及验证功能。
随着商业应用场景的不断丰富,以二维码和NFC支付为代表的近场支付模式逐渐获得市场的青睐。以APPLE PAY为主的移动支付方式,是将银行卡绑定在手机上,通过安全芯片SE来进行敏感数据、加密运算等业务处理,再通过NFC芯片来完成通讯,这样必须在移动终端外部配备对NFC芯片进行识别的相应设备“NFC POS机”,致使部署成本增加,限定了使用场景。
与之相比,二维码支付,是由移动终端通过扫描二维码来实现通讯交互的光感接入,该移动终端无需增加NFC芯片或安全芯片SE,外部也不需要再额外配置POS机,二维码的部署场景不受限制,因而使用方便,更易推广普及。然而,伴随而来的就是支付安全问题,即使密码验证、指纹验证等身份认证技术得以创新与演进,当前移动终端仍基于普通的硬件配置(如照相机、解码器)及应用软件程序配合即可完成支付交易,缺乏芯片级别的加密。
另外,手机上的二维码服务,目前分为手机被读类应用及手机主读类应用两大类。手机被读类应用通常是终端用户通过各种在线或非在线方式完成交易后,二维码形式的电子凭证通过移动网络传输并显示在移动终端的屏幕上。商家可通过专用设备识读并验证交易的真实性。手机被读类应用可用于电子票、电子优惠券、电子提货券、电子会员卡和支付凭证等。在手机被读类应用中,移动终端一般只作为存储和显示二维码的设备。目前,基于被动扫码模式实现的移动支付,以消费者的移动终端屏幕上显示微信或支付宝的付款码为例,商家的专用智能终端扫码识别出与付款码相应的用户付款账号进行结算;然而,若商家终端被病毒利用,在扫码同时对付款码恶意拍照,进而传播及盗刷,则消费者难以短时察觉,且几乎无法避免损失。
手机主读类应用是将带有照相机的移动终端作为识读二维码的工具,并且在移动终端上安装二维码识读软件。通过照相机拍摄多种载体上的二维码图像,并通过二维码识读软件对拍摄到的二维码图像解码,不用输入URL地址,而可以使移动终端快速连接到二维码的编码信息所对应的网页。然而,在移动支付时使用类似的主动扫码,其获取的对象通常是URL地址链接,而非支付标记(即通过唯一数值的标记来替代银行卡主账号,同时确保该数值的应用被限定在一个特定的商户、渠道或设备),这样容易被病毒木马所劫持构成安全隐患。此外,不具有统一的扫码标准,如微信和支付宝的线下贴码重复布点,相互不可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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