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及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25556.9 | 申请日: | 2020-02-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40552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26 |
发明(设计)人: | 刘益畅;张公呈;范小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市天元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张睿 |
地址: | 100193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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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移动 支付 客户 营销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客户移动支付标识,以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作为客户标识记录客户消费记录;
基于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获取客户历史消费记录;
若判断获知所述客户历史消费记录符合预设营销策略规则,则将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推送至营销人员。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获取客户移动支付标识,之前还包括:制定并管理营销策略规则。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定并管理营销策略规则,具体包括:
设置营销受众特征;
设置符合所述营销受众特征的优惠规则,并根据所述营销受众的变化对所述优惠规则进行调整;
根据所述营销受众特征制定营销话术和活动时间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获取客户历史消费记录,具体包括:
将微信支付标识或支付宝标识作为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
基于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记录消费时间、消费网点、消费商品清单和消费金额中的至少一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判断获知所述客户历史消费记录符合预设营销策略规则,则将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推送至营销人员,具体包括:
根据所述客户消费记录查询营销策略规则库,提取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
由所述客户消费记录查询客户历史消费记录,若判断获知所述客户历史消费记录符合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则将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推送至营销人员;
所述营销人员根据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向客户推荐营销方案,并完成优惠减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优惠减免包括直减、满减、无条件折扣、有条件折扣、返券和赠物中的至少一种。
7.一种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获取模块,用于获取客户移动支付标识,以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作为客户标识记录客户消费记录;
第二获取模块,用于基于所述客户移动支付标识获取客户历史消费记录;
判断推送模块,用于若判断获知所述客户历史消费记录符合预设营销策略规则,则将所述预设营销策略规则推送至营销人员。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
营销策略管理模块,用于制定并管理营销策略规则。
9.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的步骤。
10.一种非暂态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权利要求1至6任一项所述基于移动支付的客户营销方法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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