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据传输方法及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30035.2 | 申请日: | 2020-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3329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8-31 |
发明(设计)人: | 傅婧;梁靖;曾二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唐移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W76/27 | 分类号: | H04W76/27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苗晓静 |
地址: | 100083***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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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据传输 方法 终端 | ||
1.一种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当终端满足采用第一方式传输数据的第一条件时,采用所述第一方式传输数据;
当终端满足采用第二方式传输数据的第二条件时,采用所述第二方式传输数据;
或者,
当终端满足采用第一方式传输数据的第一条件和采用第二方式传输数据的第二条件时,采用所述第一方式和第二方式中的任意方式传输数据;
其中所述第一方式为不携带无线资源控制RRC消息的方式,所述第二方式为数据直接传输方式中除所述第一方式之外的方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终端满足采用第一方式传输数据的第一条件时,采用所述第一方式传输数据之前,还包括下述中的任意一项:
当基于网络侧配置或协议预定义的第一方式和第二方式的优先级,确定所述第一方式的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二方式的优先级时,检测终端是否满足所述第一条件;
当基于网络侧配置或协议预定义的第一方式和第二方式的判断顺序,确定所述第一方式的判断顺序在前时,检测终端是否满足所述第一条件;
当检测到终端不满足所述第二条件时,检测终端是否满足所述第一条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当终端满足采用第二方式传输数据的第二条件时,采用所述第二方式传输数据之前,还包括下述中的任意一项:
当基于网络侧配置或协议预定义的第一方式和第二方式的优先级,确定所述第二方式的优先级高于所述第一方式的优先级时,检测终端是否满足所述第二条件;
当基于网络侧配置或协议预定义的第一方式和第二方式的判断顺序,确定所述第二方式的判断顺序在前时,检测终端是否满足所述第二条件;
当检测到终端不满足所述第一条件时,检测终端是否满足所述第二条件。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条件包括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终端具有有效的用于数据传输的专用资源;
终端具有采用所述第一方式传输数据的能力;
网络侧具有采用所述第一方式传输数据的能力或者允许通过所述第一方式传输数据;
数据传输的触发原因为终端始发数据MO-data或数据传输;
待传输的数据采用无线链路控制非确认RLC UM模式;
待传输的数据量或者总数据传输量小于或小于等于第一预设门限值;
待传输的数据量或者总数据传输量处于第一预设范围内;
终端没有后续的上行数据和/或下行数据;
终端没有期待的上行数据和/或下行数据;
待传输的数据对应第一预设数据无线承载DRB。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专用资源满足下述至少一项时,确定所述专用资源为有效的专用资源:
未超过所述专用资源的有效时间;
未超出所述专用资源的有效使用范围;
所述专用资源所能传输的数据量大于或大于等于待传输的数据量;
所述专用资源下的时间提前量TA有效;
在终端接收所述专用资源后,服务小区或无线接入网RAN未发生变化。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数据传输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条件包括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终端具有采用所述第二方式传输数据的能力;
网络侧具有采用所述第二方式传输数据的能力或者允许通过所述第二方式传输数据;
数据传输的触发原因为终端始发数据MO-data或数据传输;
待传输的数据量或者总数据传输量小于或小于等于第二预设门限值;
待传输的数据量或者总数据传输量处于第二预设范围内;
终端没有后续的上行数据和/或下行数据;
终端没有期待的上行数据和/或下行数据;
待传输的数据对应第二预设数据无线承载DR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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