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语音消息的展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35847.6 | 申请日: | 2020-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8180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7-07 |
发明(设计)人: | 刘硕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16 | 分类号: | G06F3/16;G06F9/451;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黄丽霞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语音 消息 展示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公开关于一种语音消息的展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其中,语音消息的展示方法,包括接收对会话界面中的目标语音消息的操作指令,根据操作指令展示目标语音消息的操作目录,其中,操作目录中包括对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操作;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操作指令,根据标记操作指令获取对标记信息,该标记信息用于对目标语音消息进行标记;根据标记信息对目标语音消息进行标记,在会话界面中展示标记后的所述目标语音消息,从而便于用户对语音消息的查找。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语音消息的展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用户可以通过终端上的应用客户端发送语音消息,实现基于语音消息的即时通讯(Instant Messaging,简称IM)。
目前的IM应用客户端产品中都支持收发语音消息,如微信、QQ等,用户通过按住语音按钮后开始录音,录音完毕松开按钮即可发送语音消息给对方,语音消息通常以语音图标的形式展示在用户会话界面。
然而,目前同一IM应用客户端产品其语音消息对应的语音图标均相同,因此,对于发送者和接收者来说,如果双方一直用语音的方式进行沟通,不停的发送语音消息和接收语音消息,那么在消息界面除了一条一条的语音图标之外看不到其他任何有用信息,当消息较多时也记不住哪一条语音说的是什么,如果想要找到某一条特定内容的语音消息,则需要逐条收听历史语音消息,或者逐条使用语音转文字功能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语音消息,非常的费时费力。
发明内容
本公开提供一种语音消息的展示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至少解决相关技术中查找语音消息不便的问题。本公开的技术方案如下:
根据本公开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语音消息的展示方法,包括接收对会话界面中的目标语音消息的操作指令,根据操作指令展示目标语音消息的操作目录,其中,操作目录中包括对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操作;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操作指令,根据标记操作指令获取标记信息,所述标记信息用于对目标语音消息进行标记;根据标记信息对目标语音消息进行标记,在会话界面中展示标记后的所述目标语音消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标记操作包括标签设置操作;则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操作指令,根据标记操作指令获取标记信息,包括: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标签设置操作指令;根据标签设置操作指令展示目标语音消息的标签列表;获取从标签列表中选择的目标语音消息的标签。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标签列表中包括自定义标签;则获取从标签列表中选择的目标语音消息的标签,包括: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自定义标签操作指令;根据自定义标签操作指令展示自定义标签输入框;通过自定义标签输入框接收自定义标签名称。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根据标记信息对目标语音消息进行标记,在会话界面中展示标记后的所述目标语音消息,包括:获取与选择的标签对应的背景颜色,根据标签对应的背景颜色对目标语音消息的背景颜色进行设置,在会话界面中展示设置背景颜色后的目标语音消息。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标记操作包括备注设置操作;则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操作指令,根据标记操作指令获取标记信息,包括: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备注设置操作指令;根据备注设置操作指令展示备注内容输入框;通过备注内容输入框接收备注内容。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根据标记信息对目标语音消息进行标记,在会话界面中展示标记后的目标语音消息,包括:当备注内容的长度大于设定长度时,从备注内容的首字符开始截取设定长度的内容,将截取的内容显示在目标语音消息中;当备注内容的长度不大于设定长度时,将备注内容显示在目标语音消息中。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在会话界面中展示标记后的目标语音消息之后,还包括:响应于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删除操作;根据删除操作删除会话界面中展示的目标语音消息的标记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北京达佳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01013584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