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2010140120.7 | 申请日: | 2020-03-03 |
公开(公告)号: | CN110990492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6-16 |
发明(设计)人: | 李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支付宝(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27 | 分类号: | G06F16/27;G06F11/34;G06Q50/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朱文杰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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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信息 处理 方法 装置 设备 | ||
本说明书实施例公开了一种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所述方法包括:响应于用户针对目标业务的业务操作,对终端设备的显示界面进行内容检测;当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显示的页面内容与预定页面相匹配时,生成与显示的页面内容相关的第一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上传至区块链,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显示的页面内容的校验信息和所述用户的标识;当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的显示的页面内容中存在突出显示的关键信息时,生成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第二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用户的标识和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信息。
技术领域
本说明书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终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业务从线下转移到线上,为用户提供了便利。用户在线办理业务的过程中,业务提供方通常会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协议或业务办理须知等相关信息,以便用户及时了解办理该业务所需的信息,以及业务办理后具备的权利和义务等相关信息。
而用户在接收到上述协议或业务办理须知等相关信息后,通常可能没有耐心或不方便查看上述相关信息的具体内容,进而当用户与业务提供方由于上述相关信息的具体内容出现纠纷时,用户可能会将出现该纠纷的责任归结于业务提供方,而业务提供方实际中以向该用户提供了相关信息供用户查看,由于业务提供方很难证明该用户已查看该相关信息,从而会影响其他用户办理该业务的积极性。为此,需要提供一种保证用户办理业务的积极性、信息举证更容易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
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信息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以提供一种保证用户办理业务的积极性、信息举证更容易的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技术方案,本说明书实施例是这样实现的: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响应于用户针对目标业务的业务操作,对终端设备的显示界面进行内容检测。当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显示的页面内容与预定页面相匹配时,生成与显示的页面内容相关的第一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上传至区块链,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显示的页面内容的校验信息和所述用户的标识。当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的显示的页面内容中存在突出显示的关键信息时,生成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第二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用户的标识和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信息。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终端设备发送的与所述终端设备显示的页面内容相关的第一信息,所述第一信息是所述终端设备在响应于用户针对目标业务的业务操作,对终端设备的显示界面进行内容检测的过程中,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显示的页面内容与预定页面相匹配时发送的信息。基于所述第一信息,生成与显示的页面内容相关的第一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上传至区块链,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显示的页面内容的校验信息和所述用户的标识。
接收所述终端设备发送的第二信息,所述第二信息是所述终端设备在检测到显示的页面内容中存在突出显示的关键信息时发送的信息。基于所述第二信息,生成第二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用户的标识和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信息。
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信息的处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操作响应模块,响应于用户针对目标业务的业务操作,对终端设备的显示界面进行内容检测。第一信息上传模块,当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显示的页面内容与预定页面相匹配时,生成与显示的页面内容相关的第一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上传至区块链,所述第一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显示的页面内容的校验信息和所述用户的标识。第二信息上传模块,当检测到所述终端设备的显示的页面内容中存在突出显示的关键信息时,生成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第二日志信息,将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上传至所述区块链,所述第二日志信息中至少包括所述用户的标识和与所述关键信息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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