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在审
申请号: | 202010163526.7 | 申请日: | 2020-03-1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506799A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07 |
发明(设计)人: | 路璐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6/9535 | 分类号: | G06F16/9535;G06K9/00;G06K9/62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泽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9 | 代理人: | 任亚娟 |
地址: | 100083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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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数据处理 方法 装置 电子设备 存储 介质 | ||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获取预设时间段内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获取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将所述线上行为数据与所述线下行为数据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线上行为数据相匹配的目标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将所述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用户标识与所述目标线下用户的线下用户标识相关联。可见,通过将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用户标识与目标线下用户的线下用户标识相关联,即可实现将同一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与线下行为数据相关联,从而防止同一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和线下行为数据相割裂。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终端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终端中安装的应用程序来进行消费,例如,用户通过美团以及点评等应用程序进行线上消费。终端可以获取到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
并且,在实际应用中,用户可以通过线下门店来进行消费,用户通过线下消费时,会产生线下行为数据。
发明人在实现本发明的过程中,发现相关技术中至少存在如下问题:
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和线下行为数据是割裂的,这样,通过终端或者线下门店店员为用户推荐消费内容时,所依据的用户行为数据不够全面。具体的,通过终端为用户推荐消费内容时,仅依据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通过线下门店的店员为用户推荐消费内容时,仅依据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从而导致通过终端或者线下门店店员为用户所推荐的消费内容的准确度较低。
发明内容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示出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包括:
获取预设时间段内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
获取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
将所述线上行为数据与所述线下行为数据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线上行为数据相匹配的目标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
将所述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用户标识与所述目标线下用户的线下用户标识相关联。
可选的,所述获取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包括:
从设置于线下门店的图像采集设备获取所述预设时间段内线下用户的线下用户数据,所述线下用户数据包括:用户人脸图像以及用户在线下门店消费时所产生的线下行为数据;
提取所述线下用户数据包括的用户人脸图像的人脸特征;
对所提取的人脸特征进行聚类,并将人脸特征用于表征同一线下用户的用户人脸图像所对应的线下行为数据,确定为所述同一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
可选的,所述获取预设时间段内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行为数据,包括:
从预设应用程序获取预设时间段内所述目标线上用户操作所述预设应用程序而生成的线上行为数据。
可选的,所述线上行为数据和所述线下行为数据均包括用户到店轨迹;
所述将所述线上行为数据与所述线下行为数据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线上行为数据相匹配的目标线下用户的线下行为数据,包括:
将线上行为数据所包括的用户到店轨迹与所述线下行为数据所包括的用户到店轨迹进行匹配,得到与所述线上行为数据所包括的用户到店轨迹相匹配的目标线下用户的用户到店轨迹。
可选的,所述线上行为数据所包括的用户到店轨迹包括:所述目标线上用户的线上到店时间以及每个线上到店时间对应的线上门店标识;所述线下行为数据所包括的用户到店轨迹包括:同一线下用户的线下到店时刻以及每个线下到店时间对应的线下门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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